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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讀|民國第一吃貨——魯迅

魯迅說:“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有錢篇

做一枚吃貨,有個前提——錢。魯迅有錢嗎?魯迅愛寫日記,裡面除了記錄“夜濯足”之類的,最多的就是,今天“薪水X圓”、明天又“稿費X圓”之類的。有無聊的人把這若干的X圓給加了起來,一加嚇一跳:魯迅也太有錢了吧。

魯迅的收入有四部分:第一,公務員工資。都知道魯迅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然而沒幾個人知道他還是偉大的公務員。教育部僉(qiān)事(相當於現在的處級),中央的,從1912年到1925年,幹了14年。每天就寫文章批評國民黨批評國民政府,批評完之後照樣去視窗領錢,每月300塊大洋,不多不少。在當時,一塊大洋能買4斤肉,一頭豬200斤,魯迅一個月就能買6頭豬。買房子更合算,
在京都,一間四合院的瓦房130銀元,魯迅一個月就能買2間半。

辣椒篇

1902年,魯迅中專畢業,學的是開礦學。因為成績優異,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頒獎典禮上,校長深情地對他說:“周樹人哇,你一定要為振興我中華的重工業而努力哇。”看著閃閃發光的獎章,

魯迅很有禮貌地點了點頭。走出學校那一刻,魯迅得意地笑了,以最快的速度沖到了最近的當鋪,當鋪的櫃檯比較高,有1米6,魯迅踮起腳尖,把獎章推了過去。老闆接過獎章,咬了一口,用蔑視的眼光掃了他一眼,給了他三塊銀元,這回他沒到藥鋪買藥,也沒去全聚德吃烤鴨,而是徑直來到了東直門的菜市場,推開熙熙攘攘的人群,魯迅來到了一位賣菜大娘的跟前,大娘穿著黑色的破棉襖,
搓著滿是皺紋的雙手,在寒風中瑟瑟發抖。魯迅的眼淚都快流出來了,激動地對大娘說:“大娘,紅辣椒多少錢一斤哇!”

關於魯迅愛吃辣椒,小學的閱讀練習題是這麼解釋的:“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每當晚上寒冷時,夜讀難耐,他便摘下一顆辣椒,

放在嘴裡嚼著,辣得他滿頭大汗,他用這種辦法堅持讀書。他的故事告訴我們,要珍惜時間,要有執著追求的精神,以後才能成大器。”在許多個深夜,魯迅正趕著要用的稿子,卻發現腦子一片空白,昏暗的白熾燈下,一群飛蛾來回轉動,惹得魯迅昏昏欲睡,眼皮不斷打架,這時,他的妻子許廣平進來了,送來了一顆洗好的紅辣椒,上面還有水滴,魯迅一口咬下,嘴裡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響,一股熱勁從喉嚨往全身散發,頭上的汗珠開始往下掉,所有的困意頓時全消。也許就在那一瞬間,魯迅寫下了那句足以流傳千古的名言:“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

吃肉篇

1918年,魯迅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對手——胡適,那年他們還是戰友,他們拿著旗子在京都振臂呼喚,所向披靡。有一次,魯迅請胡適吃飯,地點:廣合居,宣武門外的菜市口附近,一間雅舍內,兩人相對而坐,魯迅點菜,胡適滿臉期待,半小時後,第一道菜上來了,就一個碟子上面倒扣著一隻碗,胡適說:“難道你就請我吃碗?”魯迅彈了彈手上的煙灰,笑了,“你揭開看看。”胡適伸出手來,半信半疑地揭開了那只倒扣的碗,下面是一層曬乾的雪裡蕻(hóng),中間一層是扣肉,一片一片的排成一排,最上面是一層紅紅的辣椒幹。那一次,胡適吃得淚流滿面,不是感動,實在是太辣了。

魯迅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魯迅還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陽澄湖紅通通的大閘蟹。魯迅不但愛吃扣肉,還愛吃大閘蟹。秋風漸起之時,便是魯迅最愛的食蟹之期。魯迅吃蟹有兩種方法,比較大的螃蟹用水煮熟,或隔水蒸熟,用薑末加醋、糖作為調料食用,稱之為“大閘蟹”;較小的蟹就燒成面拖蟹、油醬蟹當作下飯的小菜。雖愛吃,但他一般不會吃獨食,有上好的螃蟹入手,他一定會請來他的弟弟周建人一同品嘗,吃螃蟹少不了酒,不僅能殺細菌,還能促進食欲,紹興老黃酒便是魯迅的首選。

點心篇

小孩子愛吃糖,魯迅也愛吃。1926年,有朋友從河南來,送給魯迅一包糖,用紙包著,魯迅打開一嘗——糖,別人看了吃不下口,太膩了,他一看,高興得不行,“確是好東西”,迫不及待地吃起來,又涼又膩。吃了一大半,被太太許廣平看到了,便說:“你自個吃,也不等我?”並告訴他,“這是河南名產,用柿霜製成,性涼,如果嘴上生些小瘡之類,一搽便好。”

這美味實在讓魯迅惦記著,以至於夜裡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起身來又把剩下的吃掉一大半,吃就吃吧,可他偏偏還要給自己找藉口:“因為我忽而想起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原來在吃的問題上,魯迅也和我們一樣,控制不住自己,還特喜歡找各種理由,如此率真也挺有趣。

魯迅愛吃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好客的他也經常招待客人同吃。不過這招待,卻是男女有別的。最初,魯迅也是一視同仁的,誰料男士們戰鬥力實在太強,而且一點也不自覺。漸漸地,這些“光碟族”讓魯迅有了戒心,開始算計起來,不得已就拿些便宜的花生取代。若是女士拜訪那就不一樣了,“她們的胃似乎比他們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這損失,微乎其微,有啥好吃的一定都拿出來招待。

喝酒篇

魯迅說:“不會喝酒的男人不是好作家。”許廣平說:“先生說的都對。”連杜甫那麼窮、那麼苦大仇深都要拿詩換酒,作為民國第一大文豪的魯迅,又怎能不喝。魯迅的名篇《孔乙己》裡有這麼一段: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如此嫺熟明快的動作,不懂喝酒的人是永遠也寫不出來的。周作人回憶說:我的爹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記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談天,至少要花費兩點鐘。可能是喝著喝著,他爹發現無人對飲,不快活,就對身邊的魯迅說,兒呀,過來陪爹喝兩杯吧。父子倆就著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從此魯迅也染上了酒癮。

他的酒友沈兼士是這麼概括魯迅的: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總是幾瓶幾瓶的喝,以後又覺得啤酒不過癮,老白乾二鍋頭也都喝起來了。這酒量,見著李白應該也不虛。最頭疼的還是許廣平,總是歎息:先生又在縱酒了!她還悄悄問過郁達夫:唉,周先生平時愛喝點小酒,你說什麼酒不傷身呐。郁達夫狡黠地笑了,黃酒啊!郁達夫知道,魯迅最愛喝紹興老黃酒了。後來,許廣平想到了一個辦法,在黃酒里加五加皮,弄點藥材進去,補氣養生。魯迅寫酒,“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雖然魯迅能寫又能喝,卻從未見過他醉酒或是勸酒的記載。他的酒友曹聚仁說:我和魯迅喝過許多回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卻不知。許壽裳也說:魯迅先生喜歡吃一點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只有喝醉了,才知道一個人酒量有多少,沒醉,自然不知了。能喝,但不喝醉,更不勸人喝,這是酒品,也是人品。

館子篇

關於吃飯下館子,魯迅就沒得說了,1912年5至12月份,魯迅在北京,一個月下了30多次館子,去得最多的是紹興會館附近的廣和居,達20多次。每到一個地方,魯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1912年,魯迅剛到京都,腳都還沒歇息,就去了廣和居,1912年5月7日的日記中,他記道:“夜飲于廣和居。”下館子自然少不了朋友,魯迅在廣和居常約的夥伴是翻譯家錢稻孫,兩人還常常AA制:“晚錢稻孫來,同季市飲于廣和居,每人均出資一元。”你一塊我一塊,不亦樂乎。

結尾

胡適之說:“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美食。”魯迅卻說:“世界上本沒有美食,吃的人多了,便有了美食。”徐志摩說:“我的世界太過安靜,靜得可以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魯迅卻說:“我的世界只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都能吃的。”華羅庚說:“天才在於積累。”魯迅卻說:“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許廣平說:“你說如此,便對嗎?”魯迅說:“對,吃飽了幹活也暢快!”

一股熱勁從喉嚨往全身散發,頭上的汗珠開始往下掉,所有的困意頓時全消。也許就在那一瞬間,魯迅寫下了那句足以流傳千古的名言:“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

吃肉篇

1918年,魯迅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對手——胡適,那年他們還是戰友,他們拿著旗子在京都振臂呼喚,所向披靡。有一次,魯迅請胡適吃飯,地點:廣合居,宣武門外的菜市口附近,一間雅舍內,兩人相對而坐,魯迅點菜,胡適滿臉期待,半小時後,第一道菜上來了,就一個碟子上面倒扣著一隻碗,胡適說:“難道你就請我吃碗?”魯迅彈了彈手上的煙灰,笑了,“你揭開看看。”胡適伸出手來,半信半疑地揭開了那只倒扣的碗,下面是一層曬乾的雪裡蕻(hóng),中間一層是扣肉,一片一片的排成一排,最上面是一層紅紅的辣椒幹。那一次,胡適吃得淚流滿面,不是感動,實在是太辣了。

魯迅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魯迅還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陽澄湖紅通通的大閘蟹。魯迅不但愛吃扣肉,還愛吃大閘蟹。秋風漸起之時,便是魯迅最愛的食蟹之期。魯迅吃蟹有兩種方法,比較大的螃蟹用水煮熟,或隔水蒸熟,用薑末加醋、糖作為調料食用,稱之為“大閘蟹”;較小的蟹就燒成面拖蟹、油醬蟹當作下飯的小菜。雖愛吃,但他一般不會吃獨食,有上好的螃蟹入手,他一定會請來他的弟弟周建人一同品嘗,吃螃蟹少不了酒,不僅能殺細菌,還能促進食欲,紹興老黃酒便是魯迅的首選。

點心篇

小孩子愛吃糖,魯迅也愛吃。1926年,有朋友從河南來,送給魯迅一包糖,用紙包著,魯迅打開一嘗——糖,別人看了吃不下口,太膩了,他一看,高興得不行,“確是好東西”,迫不及待地吃起來,又涼又膩。吃了一大半,被太太許廣平看到了,便說:“你自個吃,也不等我?”並告訴他,“這是河南名產,用柿霜製成,性涼,如果嘴上生些小瘡之類,一搽便好。”

這美味實在讓魯迅惦記著,以至於夜裡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起身來又把剩下的吃掉一大半,吃就吃吧,可他偏偏還要給自己找藉口:“因為我忽而想起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原來在吃的問題上,魯迅也和我們一樣,控制不住自己,還特喜歡找各種理由,如此率真也挺有趣。

魯迅愛吃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好客的他也經常招待客人同吃。不過這招待,卻是男女有別的。最初,魯迅也是一視同仁的,誰料男士們戰鬥力實在太強,而且一點也不自覺。漸漸地,這些“光碟族”讓魯迅有了戒心,開始算計起來,不得已就拿些便宜的花生取代。若是女士拜訪那就不一樣了,“她們的胃似乎比他們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這損失,微乎其微,有啥好吃的一定都拿出來招待。

喝酒篇

魯迅說:“不會喝酒的男人不是好作家。”許廣平說:“先生說的都對。”連杜甫那麼窮、那麼苦大仇深都要拿詩換酒,作為民國第一大文豪的魯迅,又怎能不喝。魯迅的名篇《孔乙己》裡有這麼一段: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如此嫺熟明快的動作,不懂喝酒的人是永遠也寫不出來的。周作人回憶說:我的爹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記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談天,至少要花費兩點鐘。可能是喝著喝著,他爹發現無人對飲,不快活,就對身邊的魯迅說,兒呀,過來陪爹喝兩杯吧。父子倆就著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從此魯迅也染上了酒癮。

他的酒友沈兼士是這麼概括魯迅的: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總是幾瓶幾瓶的喝,以後又覺得啤酒不過癮,老白乾二鍋頭也都喝起來了。這酒量,見著李白應該也不虛。最頭疼的還是許廣平,總是歎息:先生又在縱酒了!她還悄悄問過郁達夫:唉,周先生平時愛喝點小酒,你說什麼酒不傷身呐。郁達夫狡黠地笑了,黃酒啊!郁達夫知道,魯迅最愛喝紹興老黃酒了。後來,許廣平想到了一個辦法,在黃酒里加五加皮,弄點藥材進去,補氣養生。魯迅寫酒,“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雖然魯迅能寫又能喝,卻從未見過他醉酒或是勸酒的記載。他的酒友曹聚仁說:我和魯迅喝過許多回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卻不知。許壽裳也說:魯迅先生喜歡吃一點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只有喝醉了,才知道一個人酒量有多少,沒醉,自然不知了。能喝,但不喝醉,更不勸人喝,這是酒品,也是人品。

館子篇

關於吃飯下館子,魯迅就沒得說了,1912年5至12月份,魯迅在北京,一個月下了30多次館子,去得最多的是紹興會館附近的廣和居,達20多次。每到一個地方,魯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1912年,魯迅剛到京都,腳都還沒歇息,就去了廣和居,1912年5月7日的日記中,他記道:“夜飲于廣和居。”下館子自然少不了朋友,魯迅在廣和居常約的夥伴是翻譯家錢稻孫,兩人還常常AA制:“晚錢稻孫來,同季市飲于廣和居,每人均出資一元。”你一塊我一塊,不亦樂乎。

結尾

胡適之說:“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美食。”魯迅卻說:“世界上本沒有美食,吃的人多了,便有了美食。”徐志摩說:“我的世界太過安靜,靜得可以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魯迅卻說:“我的世界只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都能吃的。”華羅庚說:“天才在於積累。”魯迅卻說:“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許廣平說:“你說如此,便對嗎?”魯迅說:“對,吃飽了幹活也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