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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養殖戶:5月2號起實行的這些新規,會影響你的成本和銷路

農業農村部日前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號》,此次公告的內容主要針對的就是咱們農村的養殖戶們,廣大養殖戶要早做準備!

這次公告的發佈,重點要求了加強畜禽移動監管以及疾病防疫監管。鼓勵規模養殖、集中屠宰,限制畜禽調運。我們來看看具體內容有哪些吧!

鼓勵就地屠宰 限制易感畜禽運輸

主要內容

一、鼓勵畜禽養殖、屠宰加工企業推行“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冷鮮上市”模式。

二、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限制易感畜禽從動物疫病高風險區向低風險區調運。

三、畜禽養殖場(戶)出售或者運輸畜禽前,應當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提交動物檢疫申報單和相關動物疫病檢測報告等申報材料。

經檢疫合格的,方可調運。

實施時間

2018年5月2日起

運輸距離受限、養殖成本增加

《公告》中提到,用於屠宰的畜禽可跨風險區從養殖場(戶)“點對點”調運到屠宰場,調運途中不得卸載。這意味著,活畜禽跨省運輸也會被更嚴格的監控,且活畜禽運輸的距離會被大大限制。

其次,一旦運輸過程中出現不明原因的畜禽死亡,無害化處理費用需要貨主承擔;跨風險區引進種用畜禽需要隔離觀察。這兩項措施將大大增加活畜禽的運輸成本和時間成本。

跨省運輸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材料準備: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

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提交動物檢疫申報單和相關動物疫病檢測報告等申報材料。畜禽養殖場(戶)委託畜禽收購販運單位或個人代為申報檢疫的,應當出具委託書,提供申報材料。

清洗消毒:運輸畜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檢疫證明承運,裝載前、卸載後對運輸車輛進行清洗、消毒。並詳細記錄檢疫證明號碼、運載時間、畜禽種類、數量、啟運地點、到達地點、車輛消毒以及運輸過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畜禽處置等情況。

主動申報:受委託代為申報檢疫的,應當取得畜禽養殖場(戶)的委託書;發現畜禽染疫或疑似染疫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

無害化費用自付:運輸過程中的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屍體,應當委託途經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進行處理,所需費用由貨主承擔。運載工具中的畜禽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應當在畜禽卸載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隔離觀察:跨風險區引進的種用、乳用動物,畜禽養殖場(戶)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隔離觀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從低風險區向高風險區引進用於飼養的非種用、乳用動物的,畜禽養殖場(戶)應當在動物運抵後24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接受監督檢查。

不得不說,養殖業是一個風險與盈利共存的行業,今年養殖環保風的“強刮”已經給廣大養殖戶帶來了一定的考驗,而此次養殖新規的出臺,無疑又是一個新的考驗,廣大養殖戶要早做準備啊!

編輯:李雨楠 // 責編:李沛 // 監製:曹暢

版權聲明:本文已注明來源,版權屬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權,請及時聯繫我們。

運載工具中的畜禽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應當在畜禽卸載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隔離觀察:跨風險區引進的種用、乳用動物,畜禽養殖場(戶)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隔離觀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從低風險區向高風險區引進用於飼養的非種用、乳用動物的,畜禽養殖場(戶)應當在動物運抵後24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接受監督檢查。

不得不說,養殖業是一個風險與盈利共存的行業,今年養殖環保風的“強刮”已經給廣大養殖戶帶來了一定的考驗,而此次養殖新規的出臺,無疑又是一個新的考驗,廣大養殖戶要早做準備啊!

編輯:李雨楠 // 責編:李沛 // 監製:曹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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