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帶駕駛證=無證駕駛?2018年新交規對此增加了什麼樣處罰?
駕車忘記帶駕照這一件事,應該是每個人都試過的事情。就算是作為老司機也一樣,人都有僥倖心理,覺得沒帶一次不會那麼倒楣就會被交警捉到。但如果真得碰上被交警查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以及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無論駕駛人員是否屬於違法行為,都不能再駕駛車輛,交警部門都應扣留機動車,並且出示駕駛證;根據相關情況來處理:
1.能提供駕照,並且沒有違法行為的,將及時退回機動車,並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1分。
2.能提供駕照,但是有違法行為的,將按照其具體違法情況進行相關處罰;及時退回機動車
3.未能提供駕照,但是有違法行為,將按照其違法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照一併處罰;並及時退回機動車。
也就是說,忘記帶駕駛並不屬於無證駕駛。但是車主要在15日內到交通部門接受處理。
總的來說,忘記帶駕照是會受到處罰的,如果不小心真的被交警捉到了沒帶駕照還是及時通知家人或者朋友給送過來的好;當然最好的習慣還是隨身攜帶駕照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