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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網吧”新變種!學校周邊出現“手機網吧”

原標題:防不勝防!“黑網吧”新變種,學校周邊出現“手機網吧”

記者近日從江西南昌、九江等地瞭解到,一些中小學附近的不良商家為了牟利,按小時或按套餐消費的方式,誘導未成年人長時間沉迷手機遊戲,

讓家長和校方非常擔憂。

△資料圖

文具店變身“手機網吧” 部分青少年“無法自拔”

近日,網曝南昌、九江等多地出現所謂的“手機網吧”。一些中小學校周邊的文具店、奶茶店負責人把手機計時租給未成年人,或者將手機作為誘餌,

讓孩子在店內消費。一些學生一放學就沖進店內玩手機遊戲。

南昌市一名家長說,他的孩子在讀初一,最近總是比平時晚回家,怎麼問也不說。他去學校附近找,正好逮到孩子在學校旁邊的文具店裡玩手機,一問才知道手機是向店家租的。玩手機的孩子當時把店鋪的過道都坐滿了。“平時為了不影響孩子學習,特意不給他手機,沒想到防不勝防!”

記者實地查看發現,這家文具店距離南昌市濠上街小學不到30米,

不遠處就是南昌二十四中。店鋪外窄內寬,裡面被一整排貨架擋住。一些學生透露,進到店鋪,

九江市也出現了類似的店鋪。江西省重點中學九江一中旁,一家兼營奶茶和卡通禮品的店鋪為學生提供此類“服務”。家長反映,許多即將高考的孩子也沉迷其中。學生透露,店家給每台手機編了號,後面寫著“店內使用,不得帶出。”商家稱“算是套餐消費,

只要花十塊錢買杯奶茶,就可以邊吹空調邊玩手機。”

店家打政策“擦邊球” 執法部門監管難

針對個別校園外存在的“手機網吧”現象,南昌、九江等地市場監管、公安、文化、教育等多部門已開展全市範圍內的排查整治。

南昌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局個私企業監督管理處處長歐陽健說,濠上街小學附近的喻濤文具店超出營業執照注明的經營範圍,且無證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

經營者承認,該店為學生提供手機,每部手機收取每小時1元服務費。

歐陽健說,已對商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從事提供手機給學生上網的行為。南昌市西湖區文廣新局和當地派出所也依據相關規定,對商家進行了警告,並讓其寫了承諾書。九江市多部門也對九江一中旁的這類店進行了教育和警告,嚴禁其再從事該行為。

一些家長和學校老師認為,

國家明文禁止網吧不得接納未成年人,並規定中小學校周圍200米範圍內和居民住宅院內不得設網吧,違者嚴懲。而隨著時代進步,在人們生活中,手機等移動設備的使用頻率遠高於傳統電腦。對於這類誘導未成年人玩手機並提供場所的行為,應參照相關法律法規,收繳設備並查封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才能形成震懾。

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目前只能從行政管理層面著手,嚴禁商家這類行為。“個別商家鑽法律空子。所謂‘手機網吧’,既不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關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界定,也不符合關於電腦裝置的界定。實施處罰缺乏法律依據。”

△資料圖

專家呼籲:共淨青少年成長環境需社會各界努力

一些家長擔憂,這類“手機網吧”,如打擊不到位,不排除其轉移到別的學校周邊運營的可能,更擔心該做法被其他地方效仿,影響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江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虹認為,該行為實質是“黑網吧”的變種,只是工具和手段不同,但給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同樣嚴重。建議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類現象的排查和整治。

目前只能從行政管理層面著手,嚴禁商家這類行為。“個別商家鑽法律空子。所謂‘手機網吧’,既不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關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界定,也不符合關於電腦裝置的界定。實施處罰缺乏法律依據。”

△資料圖

專家呼籲:共淨青少年成長環境需社會各界努力

一些家長擔憂,這類“手機網吧”,如打擊不到位,不排除其轉移到別的學校周邊運營的可能,更擔心該做法被其他地方效仿,影響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江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虹認為,該行為實質是“黑網吧”的變種,只是工具和手段不同,但給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同樣嚴重。建議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類現象的排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