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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走出去”需警惕八大風險

調研報告向走出去企業發出了八大風險預警。 資料圖

調研報告向中國企業發出了八大風險預警,資訊收集困難、東道國政治風險、境外政府審查、當地語系化要求、市場風險、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智慧財產權爭議,每一項都可能成為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攔路虎”

法治週末記者 王京仔

215起貿易救濟調查;23起美國“337”調查;數起出口管制制裁和反洗錢調查,這一組2016年至今年第一季度的數字,昭示著一個事實——中國企業“走出去”面臨著極大的風險。

這些風險概況起來,包括資訊收集困難、東道國政治風險、境外政府審查、當地語系化要求、市場風險、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智慧財產權爭議八大風險,這其中每一項都可能成為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攔路虎”。

面對越來越多投身“走出去”的企業大軍,如果有過來人告訴你在各個環節可能面臨的風險,並且告訴你如何邁過這些坎,對於企業來說無疑事半功倍。

《2016-2017中國企業“走出去”調研報告》,正是這樣一帖良方。

4月9日,由法制日報社中國公司法務研究院舉辦的第六屆中國公司法務年會在北京召開,中國公司法務研究院和律商聯訊聯合發佈了這一調研報告。作為連續兩年進行的中國企業“走出去”專題調研,此次在廣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提升。

調研報告不僅增設了“一帶一路”調研專題,更在明示八大風險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劃區域調查和企業類型分類,

通過數百家企業的經驗教訓,更全面地揭示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糾紛,提出更具體的實踐指引。

“上一年度我們挖掘了13個風險點,告訴中國企業‘走出去’可能面臨哪些風險。而今年,我們會告訴企業,在哪一個區域,哪一類型的風險可能會更多。”調研報告主筆、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唐功遠在發佈會上說。

民營企業在崛起

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已遍佈全球,

但談到近幾年來走出去的重點區域,“一帶一路”無疑是大家的共識。

今年1月,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就曾透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已成為我國對外投資的亮點,僅在2016年,我國企業對相關沿線國家就直接投資145.3億美元,其中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占對外總額的51.6%,完成營業額占同期總額的47.7%。

事實確實如此,在接受調研的160家企業中,有過半數的企業目前正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投資,

其中55%的投資者是最近3年才展開對這一區域的投資專案。

而這3年正是國家自2013年提出“一帶一路”戰略後的發展黃金期,不少企業乘著政策的東風開啟了對沿線國家的投資。

超過三成的企業表示,回應政府政策及政府提供的財政扶持、補貼及優惠政策成為他們投身“一帶一路”的原因,其中,央企和國企受此影響的比例更是分別高達五成和六成。

除了外在因素的引導,企業自身的市場需求仍然是他們選擇投資的主因,近八成的投資者就直言是為了開拓產品(業務)國際市場、提高全球市場份額、增加盈利能力。

“以前大家談‘一帶一路’沿線項目的動因,很多是為轉移國內過剩的生產力。”唐功遠指出,實際上調研報告的結論卻並非如此,中國企業已在進行全球化的產業戰略佈局。

而作為戰略佈局的重要一環,儘管央企、國企作為“走出去”的領頭羊仍是“一帶一路”投資中的主力軍,但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中國民營企業正在崛起。

調研報告顯示,51%的民營企業已經開展“一帶一路”投資,且超過三成的民企其投資占企業整體海外投資的10%至30%。

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央企、國企重點專注於能源礦產、基礎設施、房地產、製造業等傳統行業,民營企業的步伐邁得更大。除農林牧漁、工程承包、建築工程行業外,民企均有涉足,其中,在生物技術、醫療健康和TMT行業等新興產業的投資已足以和傳統產業媲美。

2016年10月,巨人網路通過其殼公司世紀遊輪收購了以色列一家著名的休閒社交棋牌類網路遊戲公司Playtika,正式啟動海外市場佈局,構建打造全球化的遊戲發行運營平臺。

而在一個多月後,四達時代在經過15個小時的激烈競標後,從巴基斯坦本地傳媒巨頭GEO、俄羅斯媒體巨頭GS集團等在內的30多家本地和國際知名公司中脫穎而出,獲得巴基斯坦政府發佈的首張衛星電視運營牌照,這也是其獲得的首張亞洲國家衛星電視運營牌照。

“民營企業在走出去這樣一個潮流當中占了越來越高的比重。”唐功遠在會上點出了這一現實。不僅在“一帶一路”,此次調研的走出去樣本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已高達55%,而去年僅為25%。

八大風險,合規為重

伴隨著“一帶一路”沿線投資金額的增長,爭端也在與日俱增。

根據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統計,2016年,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新受理的仲裁案件總數為48起。從被訴東道國的分佈上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占比超過一半。

作為“走出去”的一個縮影,“一帶一路”的爭端風險是每個走出去企業都可能遭遇的。調研報告顯示,在企業走出去過程中遭遇程式或處罰的就超過三成,而受到政治、審查、市場等因素影響的比例則更高。

“在中國企業‘走出去’,尤其是‘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大量中資企業在開展貿易與投資活動的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海外經營風險。”調研報告向走出去企業發出了八大風險預警。包括,資訊收集困難、東道國政治風險、境外政府審查、當地語系化要求、市場風險、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智慧財產權爭議。

其中,東道國的政治風險對於走出去企業來說無疑是顛覆性的,用一家參與調研企業的法務總監的話說,“一旦發生,可能導致整個項目都沒了”。

這一風險困擾了境外投資企業中的四成,除了以往經常提到的戰亂,東道國法律不健全、投資者受保護程度不足以及政府腐敗、效率低、政策不穩定是投資者們最大的煩惱,而這主要集中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及東亞、北亞以外的亞洲地區。

法治週末記者通過調研報告發現,這些地區正是中國企業遭受風險的“高危”區,資訊收集困難、當地語系化要求、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市場風險等幾類風險的高發區基本涵蓋在這一區域中。

盡職調查成本較高或資訊收集較困難的區域是非洲和中亞、西亞;央企國企遭遇“當地語系化”要求的區域較多在東亞、南亞、東南亞,民企則主要在中亞、西亞、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群體性勞資糾紛、稅務爭議的首發區域在南亞、東南亞。

作為境外投資首選區域的北美、西歐,中國企業面臨的風險則更多地來自政府審查和智慧財產權爭議。

調研報告顯示,有44%的受訪者表示在海外投資中遇到過政府審查,包括反商業賄賂、反腐敗調查、環保審查及反壟斷審查等,21%的企業遭遇過智慧財產權爭議。

調研報告統計發現,2016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日,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美國對中國的企業至少發起了23起調查,覆蓋電子、化工、醫療、製造工藝、材料、金屬等領域。

2017年1月26日,美國OpenTV等4家公司指控中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數位電視機上盒及遙控器侵犯了其在美註冊有效的專利權,請求ITC(美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佈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一個月後,ITC決定對數位電視機上盒及遙控器發起337調查,駿升科技(中國)有限公司、駿升科技(欽州)有限公司、駿升科技(揚州)有限公司3家中國企業被列為被告。

而合規帶來的東道國政府審查則更為“致命”。

2016年2月17日,中國工商銀行馬德里分行因涉嫌洗錢和偷稅,遭到西班牙國民警衛隊和反腐敗檢察官辦公室的聯合搜查。

同年3月7日,美國商務部以中興公司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向禁運國家出口美國設備為由,將其列入了“實體清單”。直到今年3月7日,中興公司才與美國司法部、商務部和財政部達成和解,同意向美國政府先行支付8.92億美元的罰款。

“在取得成功的同時,中國企業遭遇到的阻礙也大幅增加。”唐功遠在調研報告中預見,在未來的“走出去”中,法律合規與經濟效益將一併成為決定中國企業“走出去”成敗的最關鍵要素。

如何保障“走出去”

面臨著如此巨大的風險,中國企業還要繼續“走出去嗎”?

大多數企業的答案是肯定的。54%的被訪者明確表示有繼續投資的意願,過半數的企業更是已有後續投資計畫。

在一家企業的法務總監看來,這一選擇並不難,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是機遇,但風險防控應放在第一位”。

“作為企業法律或工作人員,我們要做的是具體解決、處置風險。”聯合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張偉華說。

事實上,“走出去”企業或多或少都採取了風險防範措施,盡職調查、購買保險、設立標準合同流程和專職合同審查人員等都是普遍做法,然而,缺乏整體佈局仍然讓不少企業陷入危機。

當然,也有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鑒。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正是因為堅持實行綜合性風險防控,使得國際業務對集團發展的貢獻持續顯現。通過國際業務的三級三層風險管控機制,其成功處置了喀麥隆1#國道專案人質事件、厄瓜多爾CCS專案1#豎井坍塌事故、某鈾礦項目業主惡意終止合同等事件。

“要把中國企業打造成全球化的公司,企業的職能部門應按照跨國公司的方式來進行設置。”唐功遠指出,培育合規文化、制度,加大項目前期的投入和風險評估對企業尤為重要。

除了防控,爭議已發生又該如何解決?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法律部總經理尤勇分享了他們的經驗,“過去我們更多是依靠政府、依靠外交,隨著對國際規則越來越瞭解,現在我們更多的選擇仲裁”。

國際常設仲裁機構一直是中國企業爭議解決的首選,然而,由於不熟悉英美法系下繁雜的證據規則和程式規則以及高昂的仲裁費和律師費,企業往往得不償失。

作為長期從事企業服務的法律人,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克江提出以中國企業走出去法律服務的“中國製造”,來增強話語權。他進一步建議,鼓勵中國律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搆、鼓勵留學和旅外法學生和律師回國執業、培訓外國律師加入中國律所,政府建立涉外專業律師庫等。

在中國企業學習國際規則運用的同時,唐功遠也對政府層面的支持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現在我們一百多個BIT(雙邊投資協定)中,經統計有七十多個是比較老的,不能適應現在投資爭議解決的需要”,因此,需要討論在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方面怎麼樣進一步的修訂。

除了外在因素的引導,企業自身的市場需求仍然是他們選擇投資的主因,近八成的投資者就直言是為了開拓產品(業務)國際市場、提高全球市場份額、增加盈利能力。

“以前大家談‘一帶一路’沿線項目的動因,很多是為轉移國內過剩的生產力。”唐功遠指出,實際上調研報告的結論卻並非如此,中國企業已在進行全球化的產業戰略佈局。

而作為戰略佈局的重要一環,儘管央企、國企作為“走出去”的領頭羊仍是“一帶一路”投資中的主力軍,但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中國民營企業正在崛起。

調研報告顯示,51%的民營企業已經開展“一帶一路”投資,且超過三成的民企其投資占企業整體海外投資的10%至30%。

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央企、國企重點專注於能源礦產、基礎設施、房地產、製造業等傳統行業,民營企業的步伐邁得更大。除農林牧漁、工程承包、建築工程行業外,民企均有涉足,其中,在生物技術、醫療健康和TMT行業等新興產業的投資已足以和傳統產業媲美。

2016年10月,巨人網路通過其殼公司世紀遊輪收購了以色列一家著名的休閒社交棋牌類網路遊戲公司Playtika,正式啟動海外市場佈局,構建打造全球化的遊戲發行運營平臺。

而在一個多月後,四達時代在經過15個小時的激烈競標後,從巴基斯坦本地傳媒巨頭GEO、俄羅斯媒體巨頭GS集團等在內的30多家本地和國際知名公司中脫穎而出,獲得巴基斯坦政府發佈的首張衛星電視運營牌照,這也是其獲得的首張亞洲國家衛星電視運營牌照。

“民營企業在走出去這樣一個潮流當中占了越來越高的比重。”唐功遠在會上點出了這一現實。不僅在“一帶一路”,此次調研的走出去樣本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已高達55%,而去年僅為25%。

八大風險,合規為重

伴隨著“一帶一路”沿線投資金額的增長,爭端也在與日俱增。

根據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統計,2016年,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新受理的仲裁案件總數為48起。從被訴東道國的分佈上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占比超過一半。

作為“走出去”的一個縮影,“一帶一路”的爭端風險是每個走出去企業都可能遭遇的。調研報告顯示,在企業走出去過程中遭遇程式或處罰的就超過三成,而受到政治、審查、市場等因素影響的比例則更高。

“在中國企業‘走出去’,尤其是‘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大量中資企業在開展貿易與投資活動的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海外經營風險。”調研報告向走出去企業發出了八大風險預警。包括,資訊收集困難、東道國政治風險、境外政府審查、當地語系化要求、市場風險、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智慧財產權爭議。

其中,東道國的政治風險對於走出去企業來說無疑是顛覆性的,用一家參與調研企業的法務總監的話說,“一旦發生,可能導致整個項目都沒了”。

這一風險困擾了境外投資企業中的四成,除了以往經常提到的戰亂,東道國法律不健全、投資者受保護程度不足以及政府腐敗、效率低、政策不穩定是投資者們最大的煩惱,而這主要集中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及東亞、北亞以外的亞洲地區。

法治週末記者通過調研報告發現,這些地區正是中國企業遭受風險的“高危”區,資訊收集困難、當地語系化要求、勞資糾紛、稅務爭議和市場風險等幾類風險的高發區基本涵蓋在這一區域中。

盡職調查成本較高或資訊收集較困難的區域是非洲和中亞、西亞;央企國企遭遇“當地語系化”要求的區域較多在東亞、南亞、東南亞,民企則主要在中亞、西亞、撒哈拉以南的非洲;群體性勞資糾紛、稅務爭議的首發區域在南亞、東南亞。

作為境外投資首選區域的北美、西歐,中國企業面臨的風險則更多地來自政府審查和智慧財產權爭議。

調研報告顯示,有44%的受訪者表示在海外投資中遇到過政府審查,包括反商業賄賂、反腐敗調查、環保審查及反壟斷審查等,21%的企業遭遇過智慧財產權爭議。

調研報告統計發現,2016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日,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美國對中國的企業至少發起了23起調查,覆蓋電子、化工、醫療、製造工藝、材料、金屬等領域。

2017年1月26日,美國OpenTV等4家公司指控中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數位電視機上盒及遙控器侵犯了其在美註冊有效的專利權,請求ITC(美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佈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一個月後,ITC決定對數位電視機上盒及遙控器發起337調查,駿升科技(中國)有限公司、駿升科技(欽州)有限公司、駿升科技(揚州)有限公司3家中國企業被列為被告。

而合規帶來的東道國政府審查則更為“致命”。

2016年2月17日,中國工商銀行馬德里分行因涉嫌洗錢和偷稅,遭到西班牙國民警衛隊和反腐敗檢察官辦公室的聯合搜查。

同年3月7日,美國商務部以中興公司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向禁運國家出口美國設備為由,將其列入了“實體清單”。直到今年3月7日,中興公司才與美國司法部、商務部和財政部達成和解,同意向美國政府先行支付8.92億美元的罰款。

“在取得成功的同時,中國企業遭遇到的阻礙也大幅增加。”唐功遠在調研報告中預見,在未來的“走出去”中,法律合規與經濟效益將一併成為決定中國企業“走出去”成敗的最關鍵要素。

如何保障“走出去”

面臨著如此巨大的風險,中國企業還要繼續“走出去嗎”?

大多數企業的答案是肯定的。54%的被訪者明確表示有繼續投資的意願,過半數的企業更是已有後續投資計畫。

在一家企業的法務總監看來,這一選擇並不難,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是機遇,但風險防控應放在第一位”。

“作為企業法律或工作人員,我們要做的是具體解決、處置風險。”聯合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張偉華說。

事實上,“走出去”企業或多或少都採取了風險防範措施,盡職調查、購買保險、設立標準合同流程和專職合同審查人員等都是普遍做法,然而,缺乏整體佈局仍然讓不少企業陷入危機。

當然,也有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鑒。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正是因為堅持實行綜合性風險防控,使得國際業務對集團發展的貢獻持續顯現。通過國際業務的三級三層風險管控機制,其成功處置了喀麥隆1#國道專案人質事件、厄瓜多爾CCS專案1#豎井坍塌事故、某鈾礦項目業主惡意終止合同等事件。

“要把中國企業打造成全球化的公司,企業的職能部門應按照跨國公司的方式來進行設置。”唐功遠指出,培育合規文化、制度,加大項目前期的投入和風險評估對企業尤為重要。

除了防控,爭議已發生又該如何解決?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法律部總經理尤勇分享了他們的經驗,“過去我們更多是依靠政府、依靠外交,隨著對國際規則越來越瞭解,現在我們更多的選擇仲裁”。

國際常設仲裁機構一直是中國企業爭議解決的首選,然而,由於不熟悉英美法系下繁雜的證據規則和程式規則以及高昂的仲裁費和律師費,企業往往得不償失。

作為長期從事企業服務的法律人,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克江提出以中國企業走出去法律服務的“中國製造”,來增強話語權。他進一步建議,鼓勵中國律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搆、鼓勵留學和旅外法學生和律師回國執業、培訓外國律師加入中國律所,政府建立涉外專業律師庫等。

在中國企業學習國際規則運用的同時,唐功遠也對政府層面的支持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現在我們一百多個BIT(雙邊投資協定)中,經統計有七十多個是比較老的,不能適應現在投資爭議解決的需要”,因此,需要討論在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方面怎麼樣進一步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