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就算共同房產了嗎?
自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後,牽起了房產加名熱,然而卻暴露出許多問題,婚姻已不可信,愛情更是飄渺,大眾對婚姻缺乏信心,更有人將婚姻的一切包括愛情都寄託在房子上,
一般來說房產證加名取得財產是一種利益,如果說不好,可能情況比較特殊,比如這套房有太多的債務或者對方有很多的債務,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無需糾結,必須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
如果貸款一般來說,有貸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前提條件是還清貸款,如果在沒有還清貸款的情況加名,
如果房子是貸款買的,但要加名字的時候無貸款在身,那麼要加名很簡單,只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
對於房產證“加名熱”表現出兩個問題。一是“恐懼症”:婚姻已不可信,愛情更是飄渺,大眾對婚姻缺乏信心。二是“妄想症”:將婚姻的一切包括愛情都寄託在房子上,同時還寄希望法律也照此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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