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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無證駕駛電動三輪車撞傷老人,獲刑!

許某在一家快遞公司的網點送快遞。在一次送快遞時發生交通事故,他將一名老人撞成重傷。4月27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人許某犯交通肇事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9月8日22時許,被告人許某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由北向南行駛至北京市房山區京深路某路段時,電動三輪摩托車左前部將行人張某撞倒,造成張某創傷性硬膜外血腫、腦挫裂傷、顱骨骨折,

經北京市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張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經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許某駕駛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屬於機動車。被告人許某沒有駕駛資格。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隊良鄉大隊認定,許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無責任。

事故發生後,被告人許某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張某送良鄉醫院就診,

後報警。

“我實在對不住被撞的老人,現在我意識到自己是無證駕駛,以後我再也不會犯這種錯誤了。”法庭上,被告人許某哽咽著說道。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許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考慮到被告人許某有自首情節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部分經濟損失,

依法判決被告人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發現,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據法官介紹,電動三輪摩托車由於具有便捷、輕快的特點而普遍應用於快遞等行業,但近年來由其引發的交通事故亦是層出不窮,車毀人亡的悲劇時有出現。究其原因,電動三輪摩托車駕駛人超速行駛、沒有取得駕駛資格首當其衝。

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須通過考試持有駕駛本才能開,否則出了事故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這一點很多人都不知道。本案中,

被告人許某駕駛的電動三輪摩托車經過鑒定被認定為機動車,按照規定,他是需經過考試取得駕駛資格才能駕車上路的。

法官提醒駕駛人員,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應遵守相關道路安全法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文明出行。此外,法院將針對此類案件,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