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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辦關於切實加強“五一”節和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五一”節和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有關中央企業:

近日,國內外接連發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近期各類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五一”節即將來臨,外出旅遊人數較多,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繃緊防範安全風險這根弦,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加強防範工作,完善應急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當前,我國一些地區已陸續進入汛期,引發安全事故的風險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五一”節期間和汛期安全防範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思想,

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大力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將“五一”節和汛期安全防範工作擺到突出位置,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研究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措施,狠抓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全力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壓實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傳導壓力;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指導解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分析評估本行業領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隱患,督促、指導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制定有效防範應對措施。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
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切實加強交通運輸、旅遊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確保節日安全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五一”節期間群眾出行活動增多的特點,切實加強交通運輸、旅遊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執法措施,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交通運輸企業、重點車船、重點路段(水域)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

嚴格檢查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技術性能和運營狀態,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特別要突出旅遊景點、高速公路及服務區,加強對旅遊包車、長途客車的執法檢查,把好車輛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要進一步加強旅遊場所風險區域、遊客運載工具、大型遊樂設施及帶有危險性專案的排查監測和維護管理,控制好景區、遊樂場所高峰時段遊人總量,對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險的以及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時封閉、停止運營。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突出商場市場、餐飲娛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高層建築、城鄉結合部、易燃易爆品生產倉儲、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重點防控對象,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大型公共活動、地鐵網站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嚴密制定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合理控制、及時疏導密集人流,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三結合汛期特點,強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吸取近年來發生的汛期事故災難教訓,突出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環節,深入開展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一時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嚴格落實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停工、停用。要強化礦山和尾礦庫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電“三防”檢查,嚴密礦井採空區、塌陷區、積水區和尾礦庫壩體及周邊山體、排土場的巡查監測,嚴防淹井透水、潰壩漫壩和滑坡事故發生。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防雷擊、防高溫以及防汛安全檢查,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產規定,嚴防洩漏、爆炸等事故發生。要強化對公路、鐵路存在被沖毀危險的橋樑、隧道、涵洞、邊坡等的巡查監控和碼頭、渡口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排除險情、消除隱患,嚴禁各類水上交通運輸工具在雷電、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下違章冒險航行。要大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對受到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脅的地質勘探、油氣井場、施工工地、生產廠房,要加強監測監控,採取針對性防範措施。要強化建設施工項目安全檢查,遇雷雨、大風等極端天氣時,要按規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業,落實塔吊等大型起重機械抗風防滑措施。要強化漁業船舶、海上石油作業安全檢查,做好颱風、風暴潮、大霧等惡劣天氣的防範應對,嚴禁冒險作業。其他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切實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防範。

四加強應急管理,提高事故防範應對處置能力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演練,並做好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要進一步完善部門間聯合會商、資訊共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災害性天氣、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和人流車流監測,及時發佈暴雨、雷電、大風、森林火險等預警預報資訊,廣泛進行風險防範、避險逃生知識技能的宣傳、提示,指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做好防範應對。要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事故險情及時、準確上報和科學有效處置。消防、礦山、危險化學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要始終保持臨戰狀態,加強值班備勤和應急物資配備,一旦發生險情,確保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密切關注、及時掌握氣象預報和災害預警資訊,加強對重要裝置、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線路等的巡查監控,發現重大險情及時採取停產撤人、轉移疏散、避險逃生等防範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對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險的以及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時封閉、停止運營。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突出商場市場、餐飲娛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高層建築、城鄉結合部、易燃易爆品生產倉儲、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重點防控對象,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大型公共活動、地鐵網站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嚴密制定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合理控制、及時疏導密集人流,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三結合汛期特點,強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吸取近年來發生的汛期事故災難教訓,突出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環節,深入開展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一時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嚴格落實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停工、停用。要強化礦山和尾礦庫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電“三防”檢查,嚴密礦井採空區、塌陷區、積水區和尾礦庫壩體及周邊山體、排土場的巡查監測,嚴防淹井透水、潰壩漫壩和滑坡事故發生。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防雷擊、防高溫以及防汛安全檢查,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產規定,嚴防洩漏、爆炸等事故發生。要強化對公路、鐵路存在被沖毀危險的橋樑、隧道、涵洞、邊坡等的巡查監控和碼頭、渡口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排除險情、消除隱患,嚴禁各類水上交通運輸工具在雷電、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下違章冒險航行。要大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對受到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脅的地質勘探、油氣井場、施工工地、生產廠房,要加強監測監控,採取針對性防範措施。要強化建設施工項目安全檢查,遇雷雨、大風等極端天氣時,要按規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業,落實塔吊等大型起重機械抗風防滑措施。要強化漁業船舶、海上石油作業安全檢查,做好颱風、風暴潮、大霧等惡劣天氣的防範應對,嚴禁冒險作業。其他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切實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防範。

四加強應急管理,提高事故防範應對處置能力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演練,並做好地方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要進一步完善部門間聯合會商、資訊共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災害性天氣、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和人流車流監測,及時發佈暴雨、雷電、大風、森林火險等預警預報資訊,廣泛進行風險防範、避險逃生知識技能的宣傳、提示,指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做好防範應對。要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事故險情及時、準確上報和科學有效處置。消防、礦山、危險化學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要始終保持臨戰狀態,加強值班備勤和應急物資配備,一旦發生險情,確保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密切關注、及時掌握氣象預報和災害預警資訊,加強對重要裝置、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線路等的巡查監控,發現重大險情及時採取停產撤人、轉移疏散、避險逃生等防範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