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兒子溜下車後命喪廣西,他竟全然不知仍狂奔360多公里……
轉自:南寧新聞網
6歲男童溜下車後命喪廣西,“失心”父親全然不知仍狂奔360多公里;路遇事故現場,竟不知死者是自己的兒子;酒後駕車撞人不當回事,繼續前行喝酒K歌……
1
接警:
夜幕中,
4月7日晚上,來賓市象州交警大隊羅秀中隊的民警李馮濤和輔警韋振宇、唐鑫等人正在龍屯村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
就事故處理過程中,一位過路村民向民警李馮濤他們反映了一個情況:“剛剛我經過307省道古車村路段時,看到一小孩躺在公路中間,
瞭解情況後,李馮濤意識到情況緊急,他安排好手上的事情後,立刻趕到村民說的地點。但還是晚了一步,悲劇已經發生,一位男童躺在馬路中間,已經沒有了氣息。
民警李馮濤立即向大隊值班領導進行彙報,
2
謎團:
現場線索少之又少,被撞男童又是誰?
經過現場勘察,留給民警的線索很少,只收集到肇事車輛掉落下來的5塊灰色和13塊黑色共18塊大小不一的碎片、幾灘血跡及無辜男孩的屍體,此外,再無其它有價值的線索。
雖然現場找到的線索很少,但象州交警大隊的民警們也毫不氣餒,他們仍舊拼盡全力去查找更多的線索,大隊領導沉穩的指揮兵分兩路一組走訪周邊居民,查找肇事者和肇事車輛;另一組全力以赴尋找男孩的親人。
3
找到“失心”的父親:
路遇事故現場,竟不知死者是自己的兒子
民警通過天網,對事發時段經過的幾十輛車的車主和駕駛人逐一進行電話詢問,終於在8日淩晨零點50分,找到男孩的父親陳某。而陳某給出的答案除了是讓人痛心和大跌眼鏡之外,更是寒了孩子的心呐。
陳某,廣西桂平市人,現年35歲,廣東東莞市某公司工程師。
7日晚上19時,
晚上20時40分許,陳某行駛到事發路段時,其下車在離車子4、5米處解手。而就在這個時候,小陳陳不知什麼原因,也溜下了車,走到了公路上且再也沒有上車。20時42分許,陳某上車,此時,他並沒有留意到小陳陳已不在車上。他也不會想到,在他駕車離開此地幾分鐘後兒子就與他天人兩隔了。
(網路配圖)
陳某繼續前行,而當他到桐木鎮時發現路況不是很好走,於是就從桐木鎮返回寺村鎮重新上柳梧高速公路,重新導航至東莞。
當其駕車返回到事發地點時,發現民警在處理交通事故。可他根本想不到當時交警在處理的是他兒子的交通事故啊!
陳某很快地駛過了事故地點,再重新從寺村鎮上高速公路後,他仍舊沒有發現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只顧著一路疾馳回東莞!
至8日淩晨零點50分許,陳某突然接到了象州交警大隊民警的電話。此時,他已經到了廣西和廣東交界處的桂東收費站,此處距離事故地點有360多公里。 而此刻的陳某,依然還是沒有意識到兒子已不在車上了。
隨後,行駛到桂東服務區,陳某才想起叫小陳陳下車休息吃點東西。但他往車內一看,才發現兒子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陳某此時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可能出事了,他立刻回拔了象州交警的電話,才得知自己的兒子早已在廣西象州縣大樂鎮境內出事故被撞身亡。
4
調查:
鎖定肇事車輛和嫌疑人
4月8日,象州交警向全社會發出事故協查通告,並不遺餘力地圍繞著這18塊碎片展開破案工作,經過大量的走訪,並對經過這一時段和路段的幾十輛車子進行排查和碎片比對,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終於在4月13日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嫌疑人計某。
當日,象州交警電話通知計某並傳喚其到大隊進行處理,計某也幡然悔悟知道該來的總是會來的,在大隊,計某對7日當晚駕車碰撞小陳陳一事供認不諱。13日當晚,計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5
回顧:
酒後駕車撞人不當回事,繼續前行喝酒K歌
4月7日下午15時,象州縣大樂鎮人計某,做完家族清明與族人吃飯喝酒至18時許後,回家休息了一會。晚上20時35分許,計某駕駛麵包車從龍女村出發,搭載李某等朋友向桐木鎮方向行駛。
當計某行駛至307省道邊古車村的上坡路段時,這裡沒有路燈、視線不佳,但計某卻也不在意,並未仔細觀察路況,還在一邊接打著電話。然而,此時,公路中間正坐著一名6歲的小男孩,而計某卻把這個一動不動坐著的小男孩當成了“布娃娃”!
20時46分,事故發生,計某撞上了小男孩。
計某意識到自己撞到東西,但他並沒有往撞到人的方向考慮,更沒有意識到他已經闖下了大禍——6歲小男孩已被撞身亡!
事故發生後,計某並沒有下車查看情況,而是繼續向桐木鎮行駛,到桐木街某KTV大門前才停車,此時,已是晚上21時許。
坐在副駕駛室的李某下車後走到車前查看車輛狀況,發現麵包車的前保險杠左角已經掉落了一塊。李某認為,當時路中間坐著的應該是一個人,不是“布娃娃”。李某便提醒計某是不是在古車村坡路段撞到的是人!
然而,計某卻不當回事,說不可能,認為如果是撞到人,不會才撞壞一點護欄。隨後,計某便一直與李某等5人唱歌、喝酒至第二天的淩晨1時許才結束,而後吃完宵夜返回家裡。
次日,計某的妻子告訴計某:7日晚上,在307省道大樂鎮古車村路段一小孩被車撞後死亡。計某這才意識到自己攤上了大事,但計某卻心存僥倖,認為事發之時,現場無目擊者且光線較暗,員警是不會查到自己的,知道警方找到自己,才後後悔莫及!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來源|來賓交警、睛彩廣西交通頻道
此時,他並沒有留意到小陳陳已不在車上。他也不會想到,在他駕車離開此地幾分鐘後兒子就與他天人兩隔了。(網路配圖)
陳某繼續前行,而當他到桐木鎮時發現路況不是很好走,於是就從桐木鎮返回寺村鎮重新上柳梧高速公路,重新導航至東莞。
當其駕車返回到事發地點時,發現民警在處理交通事故。可他根本想不到當時交警在處理的是他兒子的交通事故啊!
陳某很快地駛過了事故地點,再重新從寺村鎮上高速公路後,他仍舊沒有發現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只顧著一路疾馳回東莞!
至8日淩晨零點50分許,陳某突然接到了象州交警大隊民警的電話。此時,他已經到了廣西和廣東交界處的桂東收費站,此處距離事故地點有360多公里。 而此刻的陳某,依然還是沒有意識到兒子已不在車上了。
隨後,行駛到桂東服務區,陳某才想起叫小陳陳下車休息吃點東西。但他往車內一看,才發現兒子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陳某此時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可能出事了,他立刻回拔了象州交警的電話,才得知自己的兒子早已在廣西象州縣大樂鎮境內出事故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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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鎖定肇事車輛和嫌疑人
4月8日,象州交警向全社會發出事故協查通告,並不遺餘力地圍繞著這18塊碎片展開破案工作,經過大量的走訪,並對經過這一時段和路段的幾十輛車子進行排查和碎片比對,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終於在4月13日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嫌疑人計某。
當日,象州交警電話通知計某並傳喚其到大隊進行處理,計某也幡然悔悟知道該來的總是會來的,在大隊,計某對7日當晚駕車碰撞小陳陳一事供認不諱。13日當晚,計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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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
酒後駕車撞人不當回事,繼續前行喝酒K歌
4月7日下午15時,象州縣大樂鎮人計某,做完家族清明與族人吃飯喝酒至18時許後,回家休息了一會。晚上20時35分許,計某駕駛麵包車從龍女村出發,搭載李某等朋友向桐木鎮方向行駛。
當計某行駛至307省道邊古車村的上坡路段時,這裡沒有路燈、視線不佳,但計某卻也不在意,並未仔細觀察路況,還在一邊接打著電話。然而,此時,公路中間正坐著一名6歲的小男孩,而計某卻把這個一動不動坐著的小男孩當成了“布娃娃”!
20時46分,事故發生,計某撞上了小男孩。
計某意識到自己撞到東西,但他並沒有往撞到人的方向考慮,更沒有意識到他已經闖下了大禍——6歲小男孩已被撞身亡!
事故發生後,計某並沒有下車查看情況,而是繼續向桐木鎮行駛,到桐木街某KTV大門前才停車,此時,已是晚上21時許。
坐在副駕駛室的李某下車後走到車前查看車輛狀況,發現麵包車的前保險杠左角已經掉落了一塊。李某認為,當時路中間坐著的應該是一個人,不是“布娃娃”。李某便提醒計某是不是在古車村坡路段撞到的是人!
然而,計某卻不當回事,說不可能,認為如果是撞到人,不會才撞壞一點護欄。隨後,計某便一直與李某等5人唱歌、喝酒至第二天的淩晨1時許才結束,而後吃完宵夜返回家裡。
次日,計某的妻子告訴計某:7日晚上,在307省道大樂鎮古車村路段一小孩被車撞後死亡。計某這才意識到自己攤上了大事,但計某卻心存僥倖,認為事發之時,現場無目擊者且光線較暗,員警是不會查到自己的,知道警方找到自己,才後後悔莫及!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來源|來賓交警、睛彩廣西交通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