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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查處首例無證駕駛共用電動汽車違法行為 男子被拘留15日

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無證駕駛的男子駕駛的共用汽車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李運輝、見習記者劉瑞芬報導:4月25日,記者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南昌東湖交警七中隊查處首例無證駕駛共用電動汽車違法行為,涉事男子被處罰款1000元,並拘留15日。

據瞭解,4月24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

東湖交警七中隊在南昌市豫章路進行日常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時,發現一輛牌照為贛AD02318的共用汽車正由北往南逆行,執勤民警立即將其攔下。在詢問的過程中,得知駕駛人周某居然沒有駕駛證,民警隨即將其帶回大隊交由業務部門進行處理。

按照規定,周某被處罰款1000元,並拘留15日。對於當事人如何繞開共用汽車平臺身份資訊監管,成功開鎖駕駛的問題,東湖交警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