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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熱打開飛機應急艙門 被行拘15天

每經編輯:余冬梅

在此,民航局再次提醒廣大乘機旅客:旅客擅自打開飛機應急艙門是一種違法行為。

根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25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航空器內禁止下列行為:盜竊、故意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和設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4條規定“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千萬不要以為誤放逃生滑梯是小事,由它引起的航班延誤、人工費用、設備損耗費用,
金額十分巨大,費用往往超過十萬元人民幣,萬一充氣滑梯釋放過程中遭到損壞破損,那損失金額就會高達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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