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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物業服務的需要 湖南正在幹這件事

4月27日上午,湖南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省人大會議中心召開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紅網時刻記者 吳公然 實習生 黃煜 通訊員 羅瑛瑗 長沙報導

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物業管理也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作。如何把物業管理規範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物業服務的需要,成為湖南制定物業管理條例,進行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不懈追求。

全省在管物業專案成立業主大會的社區不足30%

“所謂的保安形同虛設,行人出入如無人之境;電梯經常發生故障;在建樓房未在規定時間內施工,噪音很大,影響業主休息……”2018年1月5日,紅網網友“小鮮肉123”在紅網發帖投訴永州寧遠縣某物業公司,成為今年以來紅網有關物業類投訴中點擊量最高的帖文。

在日常生活中,上述網友投訴內容是業主與物業公司較為常見的糾紛,

兩者自物業誕生以來仿佛就成了一對冤家,大大小小的物業社區或多或少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

長沙市物業協會會長黎林輝介紹,目前湖南物業管理存在以下常見難點:業主大會成立難、難以召開;業主委員會運行難,主體責任不明確,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物業收費難:業主以各種藉口拒繳物業費,物業收不到費,服務水準下降,形成惡性循環;維修資金使用難;社區停車難;物業質價相符評價難;物業管理的執法難。

自1994年長沙市第一家物業服務企業成立至今,湖南物業服務行業20多年來實現了快速發展,行業規模迅速壯大。據省住建部門提供的資料,目前,全省物業服務企業有4000多家,物業服務從業人員有40余萬人。

全省城市95%以上新建物業實施了物業管理,物業管理面積約7億平方米。在物業服務快速發展的同時,業主自治制度則推進緩慢。

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在管物業項目10000多個,成立業主大會的社區只有3000餘個,占比不足30%。

湖南物業管理現狀急需立法加以進一步規範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王剛介紹,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湖南物業管理領域的情況日益複雜,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也逐漸顯現,尤其是在平等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權益、發揮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作用以及監督物業服務企業行為等方面,

需要通過制定《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加以進一步規範。

省政府法制辦於2017年4月21日就《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2017年5月12日,省住建廳就草案送審稿舉行立法聽證會,聽證會焦點集中在業委會監委會該不該設、異議表決是否會侵害業主權益、沒交物業費能否當業委會委員、公共收益怎麼管怎麼用等方面。

2017年9月,湖南物業管理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物業服務管理是社會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構建和諧有序、文明包容社會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城鄉社區治理體系中亟需補齊的短板。常委會組成人員針對促進解決業主自治水準低、物業服務不規範、開發建設階段遺留問題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難等突出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017年10月,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在網上公佈,公開徵求意見。2018年4月27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提高立法品質。

聽證內容主要包括條例草案關於設立業主代表大會的規定是否可行,關於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規定是否合理,關於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業主欠費資訊的規定是否合理等6個方面的問題。

公示業主欠費資訊成為省人大立法聽證會焦點

“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上門催交、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交納,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條例草案這一規定成為聽證會聽證陳述人陳述發言和辯論環節的焦點。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師陸強表示這一規定不合理。他認為公示業主欠費資訊是一種聲譽罰,可能會對欠費業主其他合法權益帶來損害。網路社會,無法保證資訊不會進一步擴散。物業服務企業應通過提升物業服務水準實現物業費的收繳。

而長沙法物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洋則支持這一規定。他表示如果沒有披露業主的相關私人資訊是可行的,建議需要發送書面催繳單或律師函後才能進行公示。

長沙市開福區華盛新外灘社區業主代表何高寶提出,要明確業主是什麼原因欠費,是否合法、合情、合理,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上門告知、溝通、催收,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收費理由合法、合情、合理,工作程式到位,公示業主欠費資訊無可非議;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不成,可上訴人民法院。

長沙大田物業公司總經理周傑建議條例對公示的內容進行明確,去除掉一些涉及隱私的資訊,公示資訊只能包括棟房號、業主姓名、欠費金額、欠費時長等內容;公示欠費資訊應是在對欠費戶進行了至少一次有效的費用催繳(進行了書面、上門或專遞信函催繳)無效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應配套建立對失信人員的懲戒辦法,並在條例中明確寫入適用。

王剛表示,將對聽證會的意見進行認真整理研究,製作聽證報告,將其作為審議、修改《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的重要依據。修改完善後的草案將提請今年5月舉行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二次審議。

湖南物業管理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物業服務管理是社會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構建和諧有序、文明包容社會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城鄉社區治理體系中亟需補齊的短板。常委會組成人員針對促進解決業主自治水準低、物業服務不規範、開發建設階段遺留問題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難等突出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017年10月,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在網上公佈,公開徵求意見。2018年4月27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提高立法品質。

聽證內容主要包括條例草案關於設立業主代表大會的規定是否可行,關於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規定是否合理,關於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業主欠費資訊的規定是否合理等6個方面的問題。

公示業主欠費資訊成為省人大立法聽證會焦點

“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上門催交、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交納,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條例草案這一規定成為聽證會聽證陳述人陳述發言和辯論環節的焦點。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師陸強表示這一規定不合理。他認為公示業主欠費資訊是一種聲譽罰,可能會對欠費業主其他合法權益帶來損害。網路社會,無法保證資訊不會進一步擴散。物業服務企業應通過提升物業服務水準實現物業費的收繳。

而長沙法物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洋則支持這一規定。他表示如果沒有披露業主的相關私人資訊是可行的,建議需要發送書面催繳單或律師函後才能進行公示。

長沙市開福區華盛新外灘社區業主代表何高寶提出,要明確業主是什麼原因欠費,是否合法、合情、合理,物業服務企業是否上門告知、溝通、催收,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收費理由合法、合情、合理,工作程式到位,公示業主欠費資訊無可非議;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不成,可上訴人民法院。

長沙大田物業公司總經理周傑建議條例對公示的內容進行明確,去除掉一些涉及隱私的資訊,公示資訊只能包括棟房號、業主姓名、欠費金額、欠費時長等內容;公示欠費資訊應是在對欠費戶進行了至少一次有效的費用催繳(進行了書面、上門或專遞信函催繳)無效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應配套建立對失信人員的懲戒辦法,並在條例中明確寫入適用。

王剛表示,將對聽證會的意見進行認真整理研究,製作聽證報告,將其作為審議、修改《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的重要依據。修改完善後的草案將提請今年5月舉行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二次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