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後,承包地可以長期使用?這幾種情況下承包地會被收回!
在推動農民進城買房落戶的環境下,農民朋友因為擔心自己在農村的土地、宅基地等權益,而不願意進城落戶,因為在之前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法全家遷入設區的市,
雖然說國家在保障進城落戶農民朋友的土地權益,但農民進城落戶之後,並不能長期使用土地,首先在新《農村土地承包法》提出了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將延長30年,也就是說二輪土地承包期將延長至2057年才會到期,與此同時農民進城落戶之後,享受的土地權益是依舊土地確權工作的基礎之後,而土地確權工作又是在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之上!由此可見農村的承包地並不是長期使用,
目前農民進城落戶之後,在農村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自願有償退出農村的承包地:此種方式也是許多進城落戶農民主要選擇的土地處理方式,
2、轉讓、流轉農村的承包地:目前隨著大量的農民進入到城市,
3、保留農村承包地使用權:除開以上兩個方面,還有一部分農民朋友在進程落戶之後選擇保留自己的農村土地承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