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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佈2017年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15萬件非法出版物集中銷毀

集中銷毀現場 新文化記者 王強 攝

新文化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業版權資產管理,近日,省版權局制定印發了《關於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單位版權資產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版權資產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單位的重要資產,是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版權資產管理工作的認識,重視版權資產管理,將版權資產管理作為落實《“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和總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重要任務,

作為加快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市場競爭優勢,推動創新發展的重要手段,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護好、運營好。

意見要求,各有關單位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工作機構作為版權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執行本單位版權資產管理制度,開展版權資產的清查、管理及運用等業務,

確定版權資產管理績效目標,加強版權資產管理績效評價,保證版權資產的保值、增值及有效利用。同時,要參照《指引》,根據行業特點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版權資產管理制度,圍繞本單位所擁有版權資產的形成、保護、使用、交易、流轉等環節,建立完整的決策、計畫、組織、領導、監控、評價的管理機制,規範版權資產管理行為,有效評價版權資產管理效能,
為本單位發展提供內生動力。

此外,該實施意見還建議各有關單位加強與版權管理部門的溝通,做好版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通過版權作品登記開展本單位版權資產的清查工作,劃清現有版權資產權利歸屬,對其核心、重要版權資產授權使用和流轉交易等重大合同行為向版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確保有關合同行為依法依規,防範版權資產交易的法律風險。

省版權局今後將組織各有關單位建立合理、有效的評價機制,對每年度本單位開展版權資產管理的工作情況及其效能進行客觀、全面的評議,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機制和措施,推廣、示範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提升各有關單位的版權資產管理工作水準。

15萬件非法出版物集中銷毀

新文化訊 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按照全國省“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安排,

昨日上午,長春市組織開展2018年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銷毀活動,15萬件非法出版物被集中銷毀。

昨天上午,在長春市博物館門前,各種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物堆滿了小廣場,包括教輔圖書、名人傳記、幼教書籍。活動開始後,15萬張(冊)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被集中銷毀,長春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長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張鳴雨說,去年,長春市積極開展“清源”“淨網”“護苗”“秋風”“固邊”等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大要案,收繳盜版圖書、非法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15余萬張(冊),打擊關閉非法網站1028個,清除有害資訊2180條,收繳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和境外網路接收設施等非法設備3280餘台,共計罰款46萬元,1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有力地打擊了侵權盜版違法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全市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為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營造了良好的文化環境。

十大案件

1.“PC840車載音樂網”侵權案

2017年9月28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國家版權局的案件移轉函,對在吉林省備案的“PC840車載音樂網”未經許可擅自提供連結下載音樂作品,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1月7日,吉林省琿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及《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條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尹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關閉了網站。

2.長春星座微影院侵犯電影放映權案

2017年9月4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美國電影協會的投訴,對“長春星座微影院”涉嫌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放映未經授權影視作品侵犯著作權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2月5日,吉林省版權局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項、《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對長春星座微影院做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3.長春聚影咖私人影院侵犯電影放映權案

2017年10月24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長春聚影咖私人影院涉嫌播放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電影的侵權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1月23日,吉林省版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對長春聚影咖私人主題影院做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4.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圖書侵權案

2017年1月13日,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對圖書市場進行例行執法檢查中,發現不具備發行教科書資質的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存有尚未銷售的《化學》、《語文》、《數學》等7種共計443冊中小學教科書,涉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教科書,即予以立案調查。

2017年3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長春市文廣新局對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發行盜版出版物的行為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5.楊某銷售盜版軟體侵權案

2016年12月15日,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線索,依法對歐亞科技城新瑞和辦公用品經銷部銷售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侵權複製品行為進行調查。

執法機關認為,楊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向公眾發行他人享有著作權的電腦軟體,違反了《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第24條第1款第2項規定,據此,執法機關對楊某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6.吉林市新東方培訓學校侵犯著作權案

2017年2月14日,根據群眾舉報,吉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吉林市解放中路的新東方培訓學校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正在銷售的《Pop Ready 1》圖書總計168冊。執法人員要求該學校負責人提供上述出版物的進貨管道及發行許可手續,有關當事人不能提供,經執法人員初步判斷,該批圖書疑似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非法出版物,該校涉嫌侵犯著作權,即決定立案調查。

2017年2月17日,吉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對吉林市新東方培訓學校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7.敦化市橙天影吧侵犯著作權案

2017年10月26日,根據權利人投訴,敦化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對敦化市民主街橙天影吧涉嫌侵權行為進行執法檢查。

2017年11月5日,敦化市文廣新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對橙天影吧作出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設備、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

8.四平市金某侵犯軟體著作權案

2017年3月2日,四平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在對四平市師院路天地網吧進行例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負責網路維護的金某正在為該網吧無盤伺服器安裝windows7作業系統,執法人員要求其出示微軟公司的windows7作業系統安裝使用授權書,當事人金某無法提供。

2017年3月28日,四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第24條等有關規定,對網路維護人員金某給予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9.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圖書侵權案

2017年6月8日,根據群眾舉報提供的資訊,通化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執法人員對位於通化經濟開發區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廠房內存放有其印製的《生命之歌》、《挑戰-創造生命的奇跡》(萬卷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出版)圖書共計5900冊,總碼洋8.24萬元。

2017年6月2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通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法向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沒收侵權複製品(5900冊圖書)、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

10.東遼縣學府印刷廠盜版印刷教輔圖書案

2017年2月14日,遼源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東遼縣學府印刷廠涉嫌非法印刷盜版圖書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東遼縣文廣新局於2017年3月6日,對東遼縣學府印刷廠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去年,長春市積極開展“清源”“淨網”“護苗”“秋風”“固邊”等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大要案,收繳盜版圖書、非法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15余萬張(冊),打擊關閉非法網站1028個,清除有害資訊2180條,收繳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和境外網路接收設施等非法設備3280餘台,共計罰款46萬元,1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有力地打擊了侵權盜版違法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全市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為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營造了良好的文化環境。

十大案件

1.“PC840車載音樂網”侵權案

2017年9月28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國家版權局的案件移轉函,對在吉林省備案的“PC840車載音樂網”未經許可擅自提供連結下載音樂作品,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1月7日,吉林省琿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及《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條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尹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關閉了網站。

2.長春星座微影院侵犯電影放映權案

2017年9月4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美國電影協會的投訴,對“長春星座微影院”涉嫌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放映未經授權影視作品侵犯著作權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2月5日,吉林省版權局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項、《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對長春星座微影院做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3.長春聚影咖私人影院侵犯電影放映權案

2017年10月24日,吉林省版權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長春聚影咖私人影院涉嫌播放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電影的侵權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7年11月23日,吉林省版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對長春聚影咖私人主題影院做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4.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圖書侵權案

2017年1月13日,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對圖書市場進行例行執法檢查中,發現不具備發行教科書資質的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存有尚未銷售的《化學》、《語文》、《數學》等7種共計443冊中小學教科書,涉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教科書,即予以立案調查。

2017年3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第1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長春市文廣新局對長春市航偉圖書發行有限公司發行盜版出版物的行為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5.楊某銷售盜版軟體侵權案

2016年12月15日,長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線索,依法對歐亞科技城新瑞和辦公用品經銷部銷售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侵權複製品行為進行調查。

執法機關認為,楊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向公眾發行他人享有著作權的電腦軟體,違反了《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第24條第1款第2項規定,據此,執法機關對楊某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6.吉林市新東方培訓學校侵犯著作權案

2017年2月14日,根據群眾舉報,吉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吉林市解放中路的新東方培訓學校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正在銷售的《Pop Ready 1》圖書總計168冊。執法人員要求該學校負責人提供上述出版物的進貨管道及發行許可手續,有關當事人不能提供,經執法人員初步判斷,該批圖書疑似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非法出版物,該校涉嫌侵犯著作權,即決定立案調查。

2017年2月17日,吉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對吉林市新東方培訓學校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7.敦化市橙天影吧侵犯著作權案

2017年10月26日,根據權利人投訴,敦化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對敦化市民主街橙天影吧涉嫌侵權行為進行執法檢查。

2017年11月5日,敦化市文廣新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對橙天影吧作出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設備、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

8.四平市金某侵犯軟體著作權案

2017年3月2日,四平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在對四平市師院路天地網吧進行例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負責網路維護的金某正在為該網吧無盤伺服器安裝windows7作業系統,執法人員要求其出示微軟公司的windows7作業系統安裝使用授權書,當事人金某無法提供。

2017年3月28日,四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據《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第24條等有關規定,對網路維護人員金某給予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9.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圖書侵權案

2017年6月8日,根據群眾舉報提供的資訊,通化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執法人員對位於通化經濟開發區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廠房內存放有其印製的《生命之歌》、《挑戰-創造生命的奇跡》(萬卷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出版)圖書共計5900冊,總碼洋8.24萬元。

2017年6月2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的規定,通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法向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通化金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沒收侵權複製品(5900冊圖書)、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

10.東遼縣學府印刷廠盜版印刷教輔圖書案

2017年2月14日,遼源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東遼縣學府印刷廠涉嫌非法印刷盜版圖書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36條等有關規定,東遼縣文廣新局於2017年3月6日,對東遼縣學府印刷廠作出沒收侵權複製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