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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今年積分入學5月2日起受理申請!新增手機申請方式

■往年市民在辦事視窗諮詢積分入學 資料圖 鄭志波 攝

今年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5月2日起受理申請

學位安排將在7月5日至9日確定,新增手機申請方式

東莞時間網訊昨日,東莞市教育局正式公佈2018年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的具體安排。今年積分入學的申請將從5月2日10:00開始受理,至6月1日17:30結束。積分將在6月27日至7月3日期間公示,學位安排將在7月5日至9日確定。

為了方便市民,今年市教育局特意新增手機申請方式,

有需要的家長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東莞市教育局”提交資料,查閱辦理進展、查詢積分等。

家長可通過手機微信進行報名

今年積分入學依舊採用家長網上報名,再現場確認的方法。根據安排,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2日10:00至2018年6月1日17:30,逾期系統會自動關閉(具體網址詳見下表)。目前,報名頁面暫未開通,將在5月2日當天正式上線。

需要注意的是,網上報名是一人一號,以申請人(即學生)的身份證號碼為依據,

不能重複申請。所以申請人在報名系統上確認提交申請後,除審核部門提出要求外,不能再進行資訊修改或資料補充,必須如實、完整、認真填寫。

在相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訊和材料進行審核及網上評分後,申請人可對積分進行查詢,若對結果無異議,可儘快帶上基本申請材料的原件和影本到申請地所在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進行資格確認和積分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3日-6月24日17:30,不按時確認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6月27日-7月3日是積分公示階段,各鎮街教育部門將按照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到底進行排序,並向社會公示申請人的積分和排名。6月27日-29日是志願修改環節。積分排名公示後,如個別申請人需對填報的志願進行修改,可在6月29日17:30前到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現場進行志願修改並重新確認。

申請地只能二選一

市教育局提示,根據相關政策,積分入學的申請地只能二選一。家長在進行網上報名時,只能在“積分方服務地所在鎮街”以及“申請人或積分方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鎮街”中選擇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提出積分入學申請。其中,選擇“積分方服務地所在鎮街”的,務工人員將主要以積分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或納稅清單,或工資單為依據。

經商人士則以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地址為依據。選擇“申請人或積分方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鎮街”,則要以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或已辦理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