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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規定: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可作為工傷索要賠償!

【案例】

我騎電瓶車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輛電瓶車撞到,造成我腿上無處骨折。交警判對方全部責任,單位承擔責任嗎?單位是否還付我工資?

單位需要支付工資。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屬於工傷,你除了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外,當交通事故賠償不足部分,還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全責或者主責的,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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