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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妄之極:一女子2分鐘連扇民警9個耳光,竟稱“我花錢養著你們”

★納稅人享有10多項權利,包括稅收知情權、保密權、稅收監督權等,但有邊界,沒有“打人權”。4月21日,唐山民警和輔警在處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時,遭當事人親友梁某某(女)、趙某某(男)這對夫妻打罵,

其中梁某某態度強橫、出言不遜,在不到兩分鐘的時間裡,竟然連扇民警9個耳光,還口出髒話並聲稱“你們是人民公僕”“我花錢養著你們”。的確,“公僕”的履行本職或需要一部份的“納稅人”履行義務來保障,但有學者指出,納稅人養著公務人員,通常是整體宏觀而論,單個納稅人說“我花錢養著你們”並不妥當。況且,納稅人的權利應當在法律劃定的範疇內行使,對公務人員有意見應當用正常方式,
走正常途徑。但這位女子以隨意打罵民警來行使“納稅人權利”,屬於任性違法,逾越了法律底線,應付出“違法成本”,也給那些潛在的“打手”敲敲警鐘。2015年11月1日執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規定,梁某某和趙某某這對打罵員警的夫妻,涉嫌妨害公務犯罪,於4月24日被當地警方採取刑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