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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終審判決“杜康商標案”:白水杜康系侵權 被判賠1500萬

歷經兩年多的時間,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洛陽杜康”)終於迎來了河南省高院關於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白水杜康”)對洛陽杜康商標侵權案的終審判決。

4月26日,贏得官司的洛陽杜康高管首次在媒體面前發聲:“多年來,我們洛陽杜康不願打口水仗;杜康是一個有歷史傳承的品牌,我們謹記當年總理的重付,要用行動為杜康酒的振興發展而盡全力”!

特殊年代的“杜康”商標歷史

要瞭解杜康商標侵權官司,首先得瞭解有關杜康的歷史。

根據洛陽杜康以及其委託的律師賈東鄭介紹: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同周恩來總理談起杜康酒後,

在周總理提議之下,河南的伊川、汝陽以及陝西的白水先後辦起杜康酒廠,並先後申請杜康商標。

由原輕工業部鑒定:伊川縣杜康酒廠生產在先,酒品質好,產量大銷量好且有出口。由於當時沒有商標共有制度,只能由一家企業註冊,後經各相關部門協調,做出了由伊川杜康酒廠註冊,汝陽及白水杜康酒廠共同使用“杜康”商標的決定。

1981年12月15日,國家商標局核准伊川縣杜康酒廠註冊第152368號商標。

1983年10月25日,伊川縣杜康酒廠與白水縣杜康酒廠簽訂《關於“杜康牌”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根據協議書,伊川杜康酒廠同意白水杜康酒廠繼續使用“杜康牌”商標;商標上要注明各自企業名稱,以便消費者監督;協議在伊川杜康酒廠“杜康牌”商標註冊有效期內(我國規定有效期為10年)有效。此後,實際使用的區別性標識是“伊川杜康”、“白水杜康”,此種做法沿用了10年。

1993年,上述第152368號杜康商標面臨續展, 商標局召集相關部門和企業協調, 當時的伊川、汝陽、白水三家杜康酒廠因商標歸屬和使用問題再起爭端,在監管部門的協調下,依舊未能就商標繼續許可使用達成一致意見。

商標局最終同意白水杜康和汝陽杜康註冊帶有“白水”和“汝陽”字樣的“杜康”商標,並給伊川杜康辦理續展。1996年商標局核准“白水杜康”商標註冊。該商標圖形為:

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

曾因商標是否侵權問題而不斷對簿公堂的伊川杜康和汝陽杜康,最終在當地政府的牽線搭橋下,整合成洛陽杜康。

這期間,“杜康”商標後來轉讓至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伊川杜康酒祖公司又申請的三個新“杜康”商標被核准註冊,分別為第9718165號 、第9718179號 、第9718151號杜康商標,如下圖:

據瞭解,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洛陽杜康的子公司。2012年至2014年間,杜康酒祖公司與洛陽杜康簽訂了四枚“杜康”系列商標普通許可合同,授權洛陽杜康對商標的侵權行為予以維權。

本已相安無事的市場再起波瀾

通過瞭解歷史發展脈絡可以發現,伊川、汝陽兩家整合而成的洛陽杜康擁有上述4個“杜康”商標;陝西白水杜康擁有上述文圖圓形“白水杜康”商標。

2012年,白水杜康也新註冊了“白水杜康”四個字的商標(註冊號10792318),這四個字大小基本相同。

而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5月,白水杜康又申請註冊“白水杜康”文字商標,但商標局在2016年3月10日作出對該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中認定。這一被不予注冊商標圖形是這樣的:

被不予註冊的原因是該商標與上述杜康酒祖公司在先註冊的第9718165號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於是我們一方面向各地工商部門舉報白水杜康的商標侵權行為,並獲得了支持,監管部門也對經銷商開出了停止銷售的行政處罰,有的還開出了罰單”,該負責人還向胡說有理出具了白水杜康的產品包裝圖以及部分地區監管部門開出的行政處罰單。如下:

獲得市場監管層面的支持後,2016年,洛陽杜康在河南、天津兩地也將白水杜康和相關銷售商告上了法庭,案件中涉及的被控侵權產品為22V碧水杜康白酒。如下圖:

終審判決白水杜康敗訴賠償1500萬

上述兩起商標侵權官司中的河南官司,於2017年5月2日一審判決洛陽杜康勝訴,後白水杜康提起上訴。

據瞭解,白水杜康抗辯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1、白水杜康公司是“杜康”商標共有人;

2、白水杜康公司對”杜康”商標擁有在先使用權;

3、“小白水、大杜康”的使用方式是白水杜康公司基於注冊商標使用的應然狀態。

然而,2018年4月16日,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對白水杜康的訴求均不予以支持,並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

針對上述第1、2條抗辯理由,河南高院判決書顯示,白水杜康公司不是杜康商標的共有人,在《關於“杜康牌”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到期後,其也不享有對第152368號杜康牌商標的使用權。

判決書稱,白水杜康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先于洛陽杜康使用杜康商標,故其關於白水杜康公司對第9718165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對於案件最核心的白水杜康的V22產品是否侵害了洛陽杜康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問題,河南高院直接判決白水杜康要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

河南省高院認定:因為歷史原因,洛陽杜康公司和白水杜康公司的注冊商標非常接近,雙方應該嚴格按照各自的商標進行使用,以達到區分各自商品的目的,不能隨意變造商標,造成市場混亂。

洛陽杜康將在全國維權到底

胡說有理注意到,河南高院判決顯示: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害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第9718165號、第152368 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

“這就意味著,並非僅僅指我們這次訴訟官司中的白水杜康V22屬於商標侵權,市場上只要是類似標注的產品都屬於商標侵權,都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洛陽杜康有關負責人表示,河南省高院判決劃定了“杜康”與“白水杜康”的商標使用權界限,維護穩定、可識別的商標秩序,幫助消費者區分不同商品來源。

此前,洛陽杜康相關負責人曾向胡說有理表示,洛陽杜康2014年、2015年銷售額一直處於翻番上升態勢,然而根據公告,洛陽杜康在2016實現9.5億銷售額後,於2017年卻下滑至6.6億元。

“業績2017年出現下滑,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是重要原因之一,商標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侵犯智慧財產權就是商業剽竊”,洛陽杜康負責人向胡說有理表示:在這起官司過程中,各種謠言惡語謾駡向我們撲面而來,我們無意於打口水戰,但堅決不能接受任何商業剽竊!

“高院的判決為洛陽杜康的法律維權提供司法佐證,更為以洛陽杜康為龍頭的豫酒振興提供法律保護”,洛陽杜康該負責人表示:對於白水杜康的侵權行為,我們將強烈譴責;接下來,對於全國各地任何侵犯企業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洛陽杜康都將依法維權到底!

不負重托投資30多億振興豫酒

“杜康是一個有歷史傳承的品牌,肩負著幾代人的奮鬥與億萬消費者的信賴”,洛陽杜康該負責人表示:當年周總理親自批示“復興杜康、為國爭光”,肩負總理的重托,多年來,杜康一直謹記,用行動來踐行“復興杜康”。

“自洛陽杜康重組以來,我們在洛陽杜康上的持續投入達到30多億元”,該負責人向胡說有理透露,公司還建設了亞洲容量最大的、條件最優、技術標準最嚴格的地下酒窖。

此次商標商標侵權案落地後,洛陽杜康也對下一步發展計畫做了披露:洛陽杜康將以豫酒振興為契機,通過逐步實現“深耕根據地,做大基本盤”、“打造豫酒第一品牌”、“走向全國,成為全國一流品牌”三步戰略目標,加快促進杜康轉型發展。

據其負責人介紹,洛陽杜康將圍繞汝陽縣、伊川縣打造5萬畝釀酒用優質高粱基地,按照“公司+基地+農戶”模式,實行訂單化生產和收購,確保原料品質。另外,還將建設杜康特色小鎮,培育杜康酒祖文化,在伊川生產基地保留原有酒廠的窖池、釀酒生產線、酒窖等設施的基礎上,打造杜康酒原生態酒文化旅遊綜合體。

據瞭解,今年來,洛陽杜康在產品研發上也是不斷推陳出新。

“我們將聚焦最高端的酒祖杜康小封壇,打造全國一流品牌”,該負責人表示,預計到2020年實現酒祖杜康小封壇單品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杜康控股年銷售收入達到20億元,入庫稅收達到4億元。

節外生枝另起官司“同案不同判”

在河南高院判決洛陽杜康勝訴之際,卻另有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事情,那就是“同案不同判”。

針對上文提及的洛陽杜康於2016年12月還在天津以同樣理由起訴白水杜康以及樂天瑪特天津北辰店案件,卻出現了與河南官司截然不同的一審判決結果。

據瞭解,2018年2月,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洛陽杜康的訴訟請求。

該院認為,杜康系列商標承載的商譽與白水杜康被許可使用152368號商標期間的貢獻不可分割,“白水杜康”作為商品名稱的使用方式具有統一的特徵,故而白水杜康公司實施被訴侵權行為主觀上為善意。而在客觀上,以“白水杜康”為核心的注冊商標已具有較高知名度,消費者形成穩定認知,僅以“杜康”和“白水”文字大小不一便構成侵害商標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對於同案不同判決結果,洛陽杜康公司方面律師賈東鄭今天向胡說有理表示:天津一中院一審判決偏離了被訴侵權行為,原白水杜康酒廠曾經獲得許可使用‘杜康’商標、第915685號‘白水杜康’商標獲得核准註冊及其知名度的事實不應當成為白水杜康公司實施侵權行為而被免責的理由,國家商標局也認定了上述樣式的“白水杜康”四字與洛陽杜康的“杜康”商標近似並駁回不予註冊,而天津方面一審判決不但未對“杜康”商標和“白水杜康”商標之間的界限進行劃定,還試圖模糊二者之間界限,不但犧牲了商標權利人權利,也犧牲了消費者利益,直接與商標法、商標的區別區分功能相衝突和違背。

“我們不服這一判決,已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賈東鄭律師表示,5月9 日,該案將開庭審理。

據瞭解,此次審理判決也將是終審,如果天津案件終審再次駁回洛陽杜康的訴求,就意味著出現了“同案不同判”的情況,那麼洛陽杜康未來又該如何維權?

對此,賈律師表示:即便如此,也不影響兩家法院終審判決各自的效力。我們會堅持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同時將採取進一步的救濟措施。

洛陽杜康負責人也堅定表示,“我們必將堅持到底,打擊一切商業剽竊行為!”

2012年,白水杜康也新註冊了“白水杜康”四個字的商標(註冊號10792318),這四個字大小基本相同。

而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5月,白水杜康又申請註冊“白水杜康”文字商標,但商標局在2016年3月10日作出對該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中認定。這一被不予注冊商標圖形是這樣的:

被不予註冊的原因是該商標與上述杜康酒祖公司在先註冊的第9718165號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於是我們一方面向各地工商部門舉報白水杜康的商標侵權行為,並獲得了支持,監管部門也對經銷商開出了停止銷售的行政處罰,有的還開出了罰單”,該負責人還向胡說有理出具了白水杜康的產品包裝圖以及部分地區監管部門開出的行政處罰單。如下:

獲得市場監管層面的支持後,2016年,洛陽杜康在河南、天津兩地也將白水杜康和相關銷售商告上了法庭,案件中涉及的被控侵權產品為22V碧水杜康白酒。如下圖:

終審判決白水杜康敗訴賠償1500萬

上述兩起商標侵權官司中的河南官司,於2017年5月2日一審判決洛陽杜康勝訴,後白水杜康提起上訴。

據瞭解,白水杜康抗辯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1、白水杜康公司是“杜康”商標共有人;

2、白水杜康公司對”杜康”商標擁有在先使用權;

3、“小白水、大杜康”的使用方式是白水杜康公司基於注冊商標使用的應然狀態。

然而,2018年4月16日,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對白水杜康的訴求均不予以支持,並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

針對上述第1、2條抗辯理由,河南高院判決書顯示,白水杜康公司不是杜康商標的共有人,在《關於“杜康牌”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到期後,其也不享有對第152368號杜康牌商標的使用權。

判決書稱,白水杜康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先于洛陽杜康使用杜康商標,故其關於白水杜康公司對第9718165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對於案件最核心的白水杜康的V22產品是否侵害了洛陽杜康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問題,河南高院直接判決白水杜康要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

河南省高院認定:因為歷史原因,洛陽杜康公司和白水杜康公司的注冊商標非常接近,雙方應該嚴格按照各自的商標進行使用,以達到區分各自商品的目的,不能隨意變造商標,造成市場混亂。

洛陽杜康將在全國維權到底

胡說有理注意到,河南高院判決顯示: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害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第9718165號、第152368 號、第9718179號、第9718151號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

“這就意味著,並非僅僅指我們這次訴訟官司中的白水杜康V22屬於商標侵權,市場上只要是類似標注的產品都屬於商標侵權,都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洛陽杜康有關負責人表示,河南省高院判決劃定了“杜康”與“白水杜康”的商標使用權界限,維護穩定、可識別的商標秩序,幫助消費者區分不同商品來源。

此前,洛陽杜康相關負責人曾向胡說有理表示,洛陽杜康2014年、2015年銷售額一直處於翻番上升態勢,然而根據公告,洛陽杜康在2016實現9.5億銷售額後,於2017年卻下滑至6.6億元。

“業績2017年出現下滑,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是重要原因之一,商標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侵犯智慧財產權就是商業剽竊”,洛陽杜康負責人向胡說有理表示:在這起官司過程中,各種謠言惡語謾駡向我們撲面而來,我們無意於打口水戰,但堅決不能接受任何商業剽竊!

“高院的判決為洛陽杜康的法律維權提供司法佐證,更為以洛陽杜康為龍頭的豫酒振興提供法律保護”,洛陽杜康該負責人表示:對於白水杜康的侵權行為,我們將強烈譴責;接下來,對於全國各地任何侵犯企業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洛陽杜康都將依法維權到底!

不負重托投資30多億振興豫酒

“杜康是一個有歷史傳承的品牌,肩負著幾代人的奮鬥與億萬消費者的信賴”,洛陽杜康該負責人表示:當年周總理親自批示“復興杜康、為國爭光”,肩負總理的重托,多年來,杜康一直謹記,用行動來踐行“復興杜康”。

“自洛陽杜康重組以來,我們在洛陽杜康上的持續投入達到30多億元”,該負責人向胡說有理透露,公司還建設了亞洲容量最大的、條件最優、技術標準最嚴格的地下酒窖。

此次商標商標侵權案落地後,洛陽杜康也對下一步發展計畫做了披露:洛陽杜康將以豫酒振興為契機,通過逐步實現“深耕根據地,做大基本盤”、“打造豫酒第一品牌”、“走向全國,成為全國一流品牌”三步戰略目標,加快促進杜康轉型發展。

據其負責人介紹,洛陽杜康將圍繞汝陽縣、伊川縣打造5萬畝釀酒用優質高粱基地,按照“公司+基地+農戶”模式,實行訂單化生產和收購,確保原料品質。另外,還將建設杜康特色小鎮,培育杜康酒祖文化,在伊川生產基地保留原有酒廠的窖池、釀酒生產線、酒窖等設施的基礎上,打造杜康酒原生態酒文化旅遊綜合體。

據瞭解,今年來,洛陽杜康在產品研發上也是不斷推陳出新。

“我們將聚焦最高端的酒祖杜康小封壇,打造全國一流品牌”,該負責人表示,預計到2020年實現酒祖杜康小封壇單品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杜康控股年銷售收入達到20億元,入庫稅收達到4億元。

節外生枝另起官司“同案不同判”

在河南高院判決洛陽杜康勝訴之際,卻另有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事情,那就是“同案不同判”。

針對上文提及的洛陽杜康於2016年12月還在天津以同樣理由起訴白水杜康以及樂天瑪特天津北辰店案件,卻出現了與河南官司截然不同的一審判決結果。

據瞭解,2018年2月,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洛陽杜康的訴訟請求。

該院認為,杜康系列商標承載的商譽與白水杜康被許可使用152368號商標期間的貢獻不可分割,“白水杜康”作為商品名稱的使用方式具有統一的特徵,故而白水杜康公司實施被訴侵權行為主觀上為善意。而在客觀上,以“白水杜康”為核心的注冊商標已具有較高知名度,消費者形成穩定認知,僅以“杜康”和“白水”文字大小不一便構成侵害商標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對於同案不同判決結果,洛陽杜康公司方面律師賈東鄭今天向胡說有理表示:天津一中院一審判決偏離了被訴侵權行為,原白水杜康酒廠曾經獲得許可使用‘杜康’商標、第915685號‘白水杜康’商標獲得核准註冊及其知名度的事實不應當成為白水杜康公司實施侵權行為而被免責的理由,國家商標局也認定了上述樣式的“白水杜康”四字與洛陽杜康的“杜康”商標近似並駁回不予註冊,而天津方面一審判決不但未對“杜康”商標和“白水杜康”商標之間的界限進行劃定,還試圖模糊二者之間界限,不但犧牲了商標權利人權利,也犧牲了消費者利益,直接與商標法、商標的區別區分功能相衝突和違背。

“我們不服這一判決,已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賈東鄭律師表示,5月9 日,該案將開庭審理。

據瞭解,此次審理判決也將是終審,如果天津案件終審再次駁回洛陽杜康的訴求,就意味著出現了“同案不同判”的情況,那麼洛陽杜康未來又該如何維權?

對此,賈律師表示:即便如此,也不影響兩家法院終審判決各自的效力。我們會堅持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同時將採取進一步的救濟措施。

洛陽杜康負責人也堅定表示,“我們必將堅持到底,打擊一切商業剽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