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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巾幗|史良(救國七君子之一 1900年—1985年)

史良(1900—1985),字存初,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家、女權活動家、社會活動家,中國民主同盟第四屆中央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首任部長。

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曾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九一八事變後,

聯合各種婦女團體成立上海婦女界救國會,並擔任理事;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常務委員;因參加與領導抗日救亡運動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為歷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生前曾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司法部部長、民盟中央主席。1985年9月6日去世,享年85歲。

1949年6月,史良到北平,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新政協”)的籌備工作。當時,周恩來就新政協委員名單的酌定問題,

徵求史良的意見,史良指出:“舊政協我沒有參加,基本上沒有婦女代表,我希望新政協能夠注意到婦女代表名額。”這一點足以表明她對婦女權利的爭取,以及對新政協的美好希望。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參加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並被選為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10月1號,新中國成立,史良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
此刻她以作為一名中國人而驕傲。

新中國成立後,史良歷任司法部部長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還被選為全國婦聯執行委員、副主席,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50年史良在民盟四中全會上被選為常委,1953年開始擔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史良要求建立新的律師制度和公證制度,還提出建立人民陪審員制度。此外,作為中國婦女界的代表人物,她傾注大量心血,參與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廢除了包辦強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為廣大婦女做了一件大實事。

1950年《婚姻法》頒佈後,史良親自到下面檢查《婚姻法》貫徹執行的情況,及時提出應該重視解決的問題,

建議法院設立婚姻庭,由婦女擔任庭長。有一次,幾位做婦女工作的同志去看望她,她特意對她們說:“要使《婚姻法》的條文變成事實,還需不斷努力。現在有的女青年要求婚姻自主,有的寡婦要求再結婚,仍然受到干涉和迫害。婦聯是婦女的娘家,我們婦女幹部要為廣大婦女撐腰,要理直氣壯,大聲疾呼,要支持她們同封建勢力作鬥爭。”她這番話,給大家帶來了信心和勇氣。

此外,史良還很注意聯繫和團結各階層的婦女,共同致力於社會主義建設。她關懷文教界、科技界的女知識份子,經常反映她們的意見和要求;她與工商界婦女人士和家屬促膝談心,鼓勵她們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參加社會政治活動和勞動;她常寄語海外舊友,希望早日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她還為加強中外婦女的友誼,保衛世界和平進行不懈的努力。她曾率領中國婦女代表團參加亞非婦女會議,參加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理事會,先後訪問了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並多次接待來中國訪問的外國婦女代表團和其他外賓。她向外國朋友介紹新中國婦女的工作、生活和為社會主義建設做出的成就,介紹中國婦女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戰爭的意願,並同她們交流婦女兒童工作經驗。她與不同國家、不同物件,廣交朋友,增進友誼,深受外國朋友的歡迎,為擴大國際婦女統一戰線,發揮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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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率領中國婦女代表團參加亞非婦女會議,參加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理事會,先後訪問了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並多次接待來中國訪問的外國婦女代表團和其他外賓。她向外國朋友介紹新中國婦女的工作、生活和為社會主義建設做出的成就,介紹中國婦女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戰爭的意願,並同她們交流婦女兒童工作經驗。她與不同國家、不同物件,廣交朋友,增進友誼,深受外國朋友的歡迎,為擴大國際婦女統一戰線,發揮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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