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花園社區:拿鑰匙收房子 房子住進了別人
去年下半年王女士在高新區英倫花園社區買了一套房子,前不久辦理了交房手續,可是拿著開發商給的鑰匙卻怎麼也打不開房門,怎麼回事呢?
拿到購房合同之後在銷售人員配合下王女士辦理了貸款,辦理貸款的過程非常順利,貸款很快就到了開發商的帳戶。“貸了五萬塊錢,而且現在已經還了兩個月的房貸了。”辦理完貸款後王女士夫婦又按照規定繳納了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同物業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在今年2月底辦了了交房手續,
4月11日,王女士夫婦帶著測量工具,拿著鑰匙準備進行房屋裝修,卻在房門上發現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是原房主老徐,請撥打我的電話。他們買了全新的房子,自己就是一手的房主,怎麼會有原房主呢?當時他們想可能有人把紙條塞錯了地方,
既然是自己的房子,即使鑰匙錯了也要打開,王女士找到了開鎖公司的工作人員開鎖。“開鎖的時候當時物業公司有兩個工作人員在場,證明房子是我的,但來了三個人其中有個女的說她是房地產公司老闆的親姐姐,
4月18日,記者來到英倫花園社區3號樓前見到了阻撓王女士夫婦進門的徐先生。徐先生告訴記者,房子是他的,他才是這套房子的房主。“我們是單位團購,我就是這個公司的”。
兩方都說房子是自己的,房子到底屬於誰呢?記者來到英倫花園的售樓處和社區物業,
記者走出巨集力房地產公司,在英倫花園社區見到了已經住進了那套房子的徐先生和他的妻子于女士。“不見面,誰找他都不見面,我另一個弟弟找他不見面,我母親找他也不見面,連電話都不接,我找他更見不著。”
于女士夫婦認為,王女士夫婦手續確實比他們齊全,但是他們也交了當初約定的全部房款,他們不會放棄房子的所有權,也不會搬出房子。
律師:王女士夫婦手續齊備,得到房子的可能性更大。
“不見面,誰找他都不見面,我另一個弟弟找他不見面,我母親找他也不見面,連電話都不接,我找他更見不著。”于女士夫婦認為,王女士夫婦手續確實比他們齊全,但是他們也交了當初約定的全部房款,他們不會放棄房子的所有權,也不會搬出房子。
律師:王女士夫婦手續齊備,得到房子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