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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發佈」46人被“公示”

永定區人民法院

2018年(第一期)失信被執行人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4月24日,永定區人民法院發佈2018年(第一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些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資訊如下:

失信人員名單 (一)

請點開上下滑動

失信人員名單 (二)

請點開上下滑動

教你一招:

“討錢秘笈”——

“對付欠債不還的人,50元就能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

(1)法律維護前準備...

首先要看清欠條或借條內容、金額、還款具體時間,不過能到法律程式,

已經是對欠款人忍無可忍了,此時需要我們收集證據,如借過錢的證據,主張債權的證據,對方財產證據等。

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有人就問了,那不是要請律師?並不一定,若是你的涉案金額不是很多,也不建議請律師,普通的民間借貸訴訟是一種民事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也屬於比較簡單的一類。你完全有可能自己搞定!

(2)接下來講如何用50元完成法律訴訟?

第一步:法院起訴,提交訴狀,法院受理,受理費1萬元以下是50元,簡易程式減半收取只需25元。

第二步:法院會向欠款人送達開庭傳票及起訴狀副本,通知開庭時間。第一次是調解,如果能調解當然最好,未達成調解才會開庭。

如果你擔心對方會偷偷轉移資產,那麼可以申請做財產保全。

這樣法院會提前先查封、扣押或凍結對方的資產,以確保判決後我們能拿到欠款。

第三步:開庭審理,法官會要求原告提供證據原件。所以我們在提交完訴訟申請後,一定要保存好原件。如果一審的判決你不滿意,在收到判決書的15日內可以提出上訴。

第四步:我們勝訴,判決下來了,被告仍不支付的,則需要支付遲延履行金。

如果對方拒不執行,可以對被執行人給予15日的司法拘留,更嚴重的是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即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整理 | 段曉輝 通訊員 向進

製圖 | 康輝 張佳

掌上張家界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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