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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倆都二婚,你錢是你的,我錢是我的,憑啥讓我替你交1500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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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感故事,我來執筆,聽你說!

我是一個二婚女人,因為前夫出軌離的婚,女兒跟了我。現任的老公也是二婚,因為他前妻嫌棄他沒本事掙大錢,

也離婚了,兒子跟了他前妻。他每個月給2000塊撫養費。我和他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處了大半年,感情不好不壞。反正彼此都是二婚了,只是湊合過日子,也就將就和他結婚了。

和他結婚後,我的女兒跟著我們一起生活。我和他都有工作,但家務活一般都是我做。平時家庭開支基本也都是我出錢,老公沒主動給過,我也沒主動問過他。想著畢竟兩個人在一起,

總不能計較得十分清楚。

婚前我倆就說好了,彼此的婚前財產都歸各自孩子所有,也就是各人一套房子。婚後我倆又共同買了一套房子,還沒交房,老公說會寫咱倆的名字,每個月還3000房貸,每個人平攤1500。我女兒的支出都是我自己出錢,他兒子的花費,只要正當不過分,我也沒有攔過他給。

前段時間,我辭職了,手頭的收入頓時減少。但家裡開支還是我在出錢,所以我想著房貸就先讓老公出錢還,

反正每個月家裡開銷也不少於1500,關鍵是老公也從未給過我家用。我原以為這些事都很正常,夫妻嘛,本就是有難同當,有福同享。

可誰知道,我話一說完,老公就很不滿大吵起來。說我這是算計他,我自己的錢攢著,卻惦記著他的。甚至更過分,說我的錢是我的錢,他的錢是他的錢,咱倆都是二婚了,我怎麼還拎不清呢?聽了他的話,我也真的心寒了。

都說二婚夫妻,

賊防賊,相互算計,憑啥家裡所有開支都是我來負擔,他的收入就要存起來?現在我沒了工資收入,讓他多負擔一些,難道就錯了嗎?他需要和我分得這麼清楚嗎?這樣的二婚還有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