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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2018年游泳救生員(教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游泳市場規範化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準,加快我市體育行業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進步伐,連雲港市體育場館中心將舉辦“游泳救生員、教練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名對象及條件

年滿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含),身體健康,從事或準備從事游泳教員、游泳救生職業的人員。

培訓地點

連雲港市體育運動學校游泳館(連雲港市科教園霞輝路1號)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地點:連雲港市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二樓(海州區郁洲南路1號)。

連絡人:李培,聯繫電話:85830688。

培訓時間

連雲港市體育運動學校游泳館培訓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22日。

相關費用

按照蘇價費[2008]224號、蘇財綜[2008]53號文件規定,游泳教員、游泳救生員培訓費每人800元,職業資格鑒定費每人170元,合計每人970元。理論補考職業資格鑒定費每人170元,實操補考職業資格鑒定費每人170元,培訓費400元。

考試鑒定時間

2018年7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要求

1、學員報名時須帶1張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同時報送此電子檔證件照,電子照片命名為身份證號,格式為JPG,

大小在30-60K之間。

2、培訓費與考試鑒定費一併繳齊,用現金繳齊相關費用,不刷卡。

3、學員必須按時上課,無故缺席1/4以上課程的不得參加考試鑒定,並不退還考試鑒定費。

4、各縣區體育主管部門和游泳場館單位要認真組織人員報名參加培訓,尤其是尚未領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游泳救生和教學的人員,必須參加培訓鑒定,待獲得職業資格後持證上崗。今後凡聘請無證人員上崗的,

一經查實,將按《江蘇省體育經營活動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游泳場館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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