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你做過這些事情嗎?
你是否曾經也是這樣的人?
明明不喜歡吃香菜卻因為ta說不喜歡挑食的人,
明明從來沒看過某部電影某本小說,卻為了跟ta能有共同的話題,熬夜惡補。
明明懶癌晚期宅到可以一個禮拜不出門的你,為了能在那條ta每天經過的路上遇見ta,早早地起來梳洗到樓下焦灼的等待……
ta是你使盡渾身解數都想討好的人,是讓你豁出去拿所有長處去表現的人,也是你改變身上幾十億細胞的基因都想在一起的人。
但是突然有一天,ta身邊突然出現了一個人,那個人吃飯挑食把不吃的香菜全都夾到ta的碗裡,但ta笑嘻嘻地接受了;那個人喜歡恐怖片,一向膽小的ta也願意陪著一起看;那人比你還宅,但ta也甘心情願陪著那人一起窩在家裡不出門……隨著故事一點點被現實詮釋,你似乎已經看到了“結束”二字橫在你們之間。
此時你才恍然大悟,所謂把自己改變成對方喜歡的類型,
張愛玲說喜歡一個人卑微到塵埃裡然後開出花來,她的內心也是歡喜的。愛情裡因為喜歡一個人而把自己變得卑微的確不少,
喜歡是一個人的事,但愛情還是兩個人的事。你喜歡ta,喜歡到可以為ta哭為ta笑,可以為了ta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變得不像自己。但你沒想過,你一開始就被喜歡這種虛幻的情緒沖昏了頭,變得盲目。
ta喜歡的樣子,其實連ta自己也說不準。
所以,不要試圖去變成ta喜歡的樣子,因為如果ta喜歡你那麼你根本什麼都不用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