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品需要妥善處置
你家中有過期藥品嗎?近日有媒體報導,家庭過期藥品處置面臨難題,
藥品是用來治病救人的,但一旦過期,其化學成分、有效性、毒性等可能會發生改變,從而失去守護健康的作用。一項調查顯示,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存有備用藥品,家庭藥品30%—40%超過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過期藥品的習慣。
其實,過期藥品屬於危險廢物,早已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過期藥品中含有各類化學元素,也包括有毒物質,如果隨意丟棄到生活垃圾裡並隨土填埋,會對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隨意丟棄抗菌藥物,還會打破環境中的菌群平衡,增加環境中的細菌耐藥性,
破解過期藥回收“頑疾”,還須加快建立統一長效的規範化回收機制,讓回收變得相對簡單易行。有關部門應及時填補過期藥品回收的制度空白,規範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賦予藥店和生產企業回收過期藥品的責任,
家庭過期藥品的安全退出,關鍵在於回收體系,根本則在於醫療體制與用藥理念。目前,我國公立醫院全面實施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切斷了藥企與醫院的利益鏈。下一步,還應繼續深化醫改,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引導醫生靠技術吃飯、按病情開藥,從制度上杜絕“大處方”,壓縮醫生拿藥品回扣的空間。與此同時,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用藥的理念,加強對患者用藥安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