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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提醒」廣大群眾要警惕十種情形“投資”“理財”項目

4月23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召開。

會上,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公安機關與各部門密切協同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大力推進能力和機制建設,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及市場經濟秩序。

據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呈現案件高發多發態勢,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

重特大案件多發,2017年,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同時,非法集資案件波及領域廣泛,商品行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欺騙性強,有的冒用金融創新、精准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
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淪為赤裸裸的集資詐騙。

非法集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資參與人蒙受嚴重損失,社會危害嚴重。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相關負責人呼籲全社會切實增強風險意識、攜手防範抵制,並提醒廣大群眾警惕以下十種情形的“投資”“理財”專案:

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在街頭、商場發放廣告的;

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繳納投資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