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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別人交了700多元電費,還能退回嗎?

“你們怎麼亂扣電費呢?我都搬走好幾個月了,為啥還從我銀行卡上扣錢?”4月19日上午,一位中年男子氣衝衝地走進江蘇揚州寶應縣供電公司氾水供電所營業廳。

該客戶叫陳林傑,

2016年3月租了一套三室一廳的商品房。為了方便交電費,他到農商銀行辦理了電費代扣業務。2017年7月,房東將該房賣給了市民許某,陳林傑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前幾天,他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還在扣這套房子的電費。

營業班長朱有明瞭解情況後,到行銷系統裡進一步查詢。該戶逢雙月交電費,2017年8月、10月、12月,及2018年2月、4月,陳林傑銀行卡上分別扣除了5次電費,累計扣款720元。此時,朱有明已經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你搬走後,有沒有去銀行解除電費卡扣捆綁業務關係?”朱有明問。“沒有,這個還要我去解除啊?”陳林傑十分詫異地問。“是的,如果不解除捆綁,銀行收費系統始終預設該捆綁業務關係存在,許某家所用的電費還是從你的銀行卡上扣款。”朱有明解釋。

得知此事,陳林傑表示了歉意,並詢問是否能將已交的720元電費要回來。朱有明立即聯繫台區客戶經理王躍軍,

經過溝通,許某如數退還了720元電費。(王德成 鄭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