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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21D擊沉大船後服役,為何東風26未海上打靶就服役?非同一般

東風-26彈道導彈

中國公開亮相東風-26彈道導彈的服役消息,

22輛新型導彈車交付部隊,標誌著東風-26這款核常兼備的“大殺器”正式成為我軍的一個“殺手鐧”。有分析稱,東風-21D是在進行了海上打靶成功之後交付,為何迄今沒有任何東風-26進行海上打靶的消息,就正式服役了?

2011年,媒體披露東風-21D反艦彈道導彈成功在海上擊沉了試驗1號靶船,隨後正式服役。當時,有媒體分析認為是測試巨浪-2潛射導彈,後外媒分析稱是東風-21D海上反艦實彈測試。

2015年,知名軍事媒體報導江南造船廠軍艦建造巡禮的文章證實了該試驗的真實性,媒體稱試驗-1號靶船的前身是航太遠洋測控船“遠望4號”,1998年8月由原“向陽紅10號”改建而成,排水量1萬3千噸,因2007年一次火災後被改裝成用於東風-21D的“試驗1號”靶船,2011年被東風-21D擊沉後打撈上岸拆解。

“試驗1號”靶船

在當時的局勢之下,西方分析認為東風-21D精度不足以反艦,因此中國進行海上打靶試射除了驗證導彈的性能之外,還有一個目的是向西方展現新武器的威懾力。此次之後,西方根據衛星監測的結果肯定了東風-21D的反艦能力,並稱之為“航母殺手”。

東風-26首次亮相是在2015年的閱兵式,因其射程達4000公里,一露面西方便稱之為“關島殺手”,不過,關於東風-26試射的消息首見是2017年5月社交媒體披露的印有DF-26B的導彈殘骸,

很明顯的是這次試射時在陸地進行。至今,尚沒有東風-26的海上打靶的消息。

DF-26B導彈殘骸

分析稱,東風-21D已經進行過海上打靶試射,並成功擊沉“試驗1號”靶船,已經驗證了彈道導彈的反艦性能,

東風-26無須再次驗證。另外,東風-26雖然有反艦能力,但是他作戰的目標是第二島鏈內的空軍機場、海軍港口以及大型水面艦隻等戰略目標,並不局限於反航母。因此陸上驗證了導彈性能之後,再進行海上打靶的意義不大。

實際上,東風-26的正式戰備值班意義非同一般,此前美軍針對東風-21D只有1500公里射程制定了相應的戰術戰法應對,如空中加油機給艦載機增程,航程更遠的F-35B、F-35C服役,

讓美軍航母避開東風-21D的射程,但是在東風-26的射程覆蓋之下,美軍十分忌憚,遠海作戰能力受到極大限制。(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