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這個小國要求日本賠償100億美元,被拒後,直接殺掉一批日本戰俘

1941年12月7日,日軍成功偷襲了珍珠港。十個小時後,日軍就對美軍控制下的菲律賓發起了攻擊,

不出一個月,日軍就佔領了馬尼拉。

日軍的兇殘有目共睹,他們在中國製作了一個又一個慘案,當然在菲律賓也是如此。1945年,日軍來到了窮途末路的時刻。鑒於日軍在菲律賓諸島上的節節敗退,日軍守住菲律賓已經不可能。

當時日本軍部的打算是這樣的,下令部隊撤離馬尼拉,但以以岩淵三次海軍少將為首的日本海軍陸戰隊拒絕服從,

外加陸軍的3個大隊也拒絕撤出馬尼拉。縱觀美軍攻打馬尼拉期間,日軍屠殺了10萬多名菲律賓無辜老百姓,史稱“馬尼拉大屠殺”。

馬尼拉大屠殺堪比南京大屠殺,美軍繳獲的一份日軍屠殺命令中這樣寫道,“殺死菲律賓人時,儘量集中在一個地方,

採用節省彈藥和人力的方式進行,屍體的處理很麻煩,應把屍體塞進預定燒掉或炸毀的房屋裡,或扔進河裡。”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既然戰敗了,那就要秋後算帳,更何況菲律賓在二戰期間還被日軍佔領,賠償是必須的。關於賠款數量,美國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給出了自己的建議,“在保證日本國民最低生活標準的範圍內進行戰爭賠款。”

在美國的說服下,英國、蘇聯、荷蘭等國都放棄了要求日本進行戰爭賠款,但菲律賓堅持要求日本賠償,金額是100億美元。即使放在今天,這也是一個天文數字,何況在當時。

面對菲律賓的賠償要求,日本既然不答應,菲律賓隨即處死了部分日本戰俘。菲律賓認為,菲律賓是太平洋戰爭的主戰場,

受到了巨大的損失,日本必須就此做出賠償。雙方你來我往,僵持不下,這時美國站了出來。1956年,在美國的從中調停下,菲律賓和日本終於就賠款問題達成了協定。

協定內容如下:日本向菲律賓賠款8億美元,其中純賠款5.5億美元,分為10年來付清;剩餘的2.5億美元為貸款,

時間是20年。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日本的賠款絕大部分都被總統斐迪南·馬科斯私下揮霍掉了,而馬科斯最終落個流亡美國夏威夷,還死在了那裡。

參考資料:《馬尼拉大屠殺》、《二戰後日本對各國的賠款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