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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勞動節加班,加班費怎麼算?

五一期間,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不少勞動者必需延長工作時間。當然,勞動者因此也能依法獲得相應的加班報酬。

“五一”國際勞動節,如果勞動者需要加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標準工時

1995年頒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明確,我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加班與加班費

加班,其實就是延長工作時間,具體又可分為:加班、加點。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

加點,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包括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根據相關法規

用人單位在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4月29日到30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以上海為例,按照4月1日起上海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420元計算,勞動者在5月1日當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333元。

如果3天都加班、不調休,加班工資至少有778元。

小編向所有需要加班的勞動者道一聲:

辛苦啦!

來源 | 新華社(微信號xinhuashefabu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