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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通報3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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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3個市州紀委監委通報12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問題,

其中瀘州有三起。

1、敘永縣殘聯理事長徐升榮審核把關不嚴、失職失責問題。

2013年6月,經徐升榮審批,縣殘聯僅憑目測將赤水鎮黃坪村村民張某評為二級耳殘;2016年,縣殘聯委託馬嶺鎮政府發放殘疾人輔具不跟蹤檢查,致實際領取人員張冠李戴;2016年,經徐升榮審簽,縣殘聯重複發放19位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9150元,超範圍發放貧困戶生活補貼6480元。2018年3月,徐升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並作組織調整。

2、龍馬潭區特興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原主任杜建春和走馬村村文書、勞動協理員程莉瑤在職業技能培訓生源組織工作中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等問題。

2016年,程莉瑤為完成走馬村貧困農戶職業技能培訓生源組織工作,將8名不符合培訓條件的人員作為貧困戶上報到特興鎮。杜建春未嚴格審核,致使該8名人員違規領取培訓補貼共計8400元。2018年2月,

杜建春、程莉瑤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納溪區上馬鎮八角倉村原村主任陳為春、原村主任助理白登華在危房改造等工作中弄虛作假、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2015年4月,白登華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為村民林某某出具虛假家庭困難證明,陳為春未按程式審核,導致林某某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款1.5萬元。此外,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間,陳為春還違規將本村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財政扶貧資金共6128元分配給他人使用。

2018年2月,陳為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白登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