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對小黃車做了這件事,東莞一男子拘留5天!做這些事可能構成犯罪

五顏六色的共用單車

陸續走進東莞的大街小巷

為大家提供了便利

總有些人素質比較堪憂

讓共用單車很受傷害

☟☟☟

被惡意損壞

被上鎖私用

被惡意噴漆

但其實這已經犯法!

這不,近日東莞出現了首例破壞共用單車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男子噴漆私占小黃車被拘留5日

外來務工人員宋某在東莞東城下橋附近租房居住,

是柏洲邊一工廠的工人。為了上班方便,他把停在路邊的ofo小黃車噴上黑漆,又加裝了一個車筐,然後“專供”自己每天上下班。

小黃車變“小黑車”

4月1日下午,東城板橋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邏時發現宋某騎著一輛黑色單車,眼尖的民警一眼就認出,

這輛黑色單車是被改裝過的ofo小黃車。經過東城公安分局板橋派出所民警的調查,宋某對改裝小黃車一事供認不諱,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決定。

高埗一鎮投放600輛被毀近200輛

上述ofo東莞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東莞區域的破壞小黃車的行為主要集中在惡意刮花車牌、塗改車牌、給車輛上私鎖等非法佔有等情況。僅在高埗一個鎮,今年3月中旬投放的600輛共用單車裡,目前已經發現了近200輛人為損毀的“壞車”。

侵佔損毀共用單車面臨處罰

廣東金獬律師事務所黎斌律師提醒,共用單車是屬於服務提供者的財物,通過塗裝、拆除單車零件或者惡意破壞單車的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對他人財物的侵佔或者損毀,

輕者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和1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重者甚至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不管如何

共用單車給了我們便利

我們更要愛惜才對

上述惡意行為千萬別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