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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男子酒駕被查,好哥們仗義來“救駕”!結果.....

2018年4月13日晚,交警開發區大隊一中隊值班人員在北京路、清風湖路路口查處酒後駕駛行為。23時50分許,家住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某社區的丁某某,酒後得知朋友酒駕被查,來到了現場,

手持手機對執法交警錄影、謾駡、無理取鬧,不僅不聽從現場執法人員的勸告,還將辱駡交警的視頻上傳到微信群,阻礙執法人員正常執法。

4月23日,丁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交警加班加點查處酒駕,利在降事故保暢通,

維護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自覺抵制酒駕行為,配合交警檢查執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可是,丁某某非但沒有做到,還反其道而行。而且,他也不是第一次與路面執勤交警“過招”。

2016年6月17日晚,丁某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一中隊交警處以罰款、暫扣駕駛證的處罰。

從酒駕被查處到在執法現場阻礙交警執法,不論兩種行為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但有一點是明確的,那就是丁某某的法律意識太過淡薄!

公安提醒:員警的執法權威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法治化程度,辱警、襲警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網路開放和自由也必須以遵守法律法規為前提,發言請慎重,內容要依規守法,否則將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