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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夜闖十八洞村水廠,稱“三天就讓你們天翻地覆”,結果……

三名陌生男駕駛寶馬車

大鬧十八洞村水廠

4月17日傍晚,在湘西自治州花垣縣十八洞村,湖南十八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廠長張和良和同事吃過晚飯,在廠區加班。突然在廠區的拉伸門外,

傳來幾聲連續的鳴笛聲...

一輛牌照為湘AC193G的寶馬車停在了門口,車上一名男子自稱是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的熟人,過來參觀一下。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則是十八洞水廠的全資控股公司。

事發當日,三名男子駕駛的寶馬車

工廠將門打開之後,

寶馬車的司機直接將車開到了廠區內,車上下來了三個人,司機是一名身著白襯衫的男子,自稱姓周,身上還有酒味。兩名隨行男子比他年紀小一點,二三十歲。

"他一下來就問我知道‘滴水洞’在哪裡嗎?我說不知道。"張和良說,白襯衫男子搭著他的肩膀,在廠區周圍轉了一圈,隨後一起到了辦公樓的辦公室。

期間,白襯衫男子自報家門是株洲國安局的幹部,並提出要拿幾件水走。

張和良給三人一人拿了一瓶水,但對方提出要幾件水,他拒絕了。隨後幾人又提出要到水廠的水源地去看看。

涉事的三名男子

" 我說去水源地可以,但只能去外面看看,裡面已經封了。" 張和良帶著幾人來到山上的水源地,“周某”稱要出資15億元收購十八洞村,

另外他還稱和張和良老家江蘇省的許多幹部很熟。

水源地處於保護,外面設置了兩道門。幾名男子執意要進門去看,張和良再次拒絕。"當時我就說,水源地已經按照省、州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了密封,確保水源安全。”

“一來我沒有鑰匙,二來有鑰匙也不能讓你們進。"張和良說,在這種情況下,一名年輕男子還是強行翻入一道防護門內。

當天中午曾找過村支書

自稱要投資十八洞村

"後來我就不願意在上面陪他們了,說我要下山,他們說‘你敢下去’。"張和良說,後來後勤廠長劉建也上了山,告知廠裡設備出了故障,要他下去處理,工人還等著開工。

劉建說,因為幾名男子要強行闖入水源地,張和良與對方發生了爭執,他趕到現場拍照,但隨即被對方搶了手機,將照片刪除。最後張和良只能下山。

張和良回到了水廠內,換了衣服鞋子進入廠區,

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幾名男子又來到生產廠區內。"我當時就問你們怎麼在這,這裡是需要換專業服裝和鞋子的。"在他喝斥之下,幾名男子才出了廠區。

張和良又出了廠門,誰知幾名男子又準備將他帶入車內進行"調查",一名男子還抓住了他的手,張和良掙脫之後,"如果你們有證件或者有拘捕證,我跟你們走。"幾名男子見狀,丟下一句"三天就讓你們十八洞水廠天翻地覆"後,開車離開現場。

對此,大家表示:

事後,張和良向花垣縣警方報案。十八洞村村支書龍書伍稱,其實在17日中午,他就見過這三人。三人到村後找過他,稱是從株洲過來的,有來十八洞村投資的意向。

其中穿白襯衫的男子對龍書伍說,自己與上頭的領導都很熟,能夠爭取扶貧資金,還不需要經過省裡和州裡審批。"後來他又說要搞三文魚養殖,之後就沒說扶貧資金的事了。"龍書伍說,他感覺幾人不是很靠譜,遂未與其進行交談。

三人均為無業人員

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介入調查後,將涉事三名男子帶走調查。

經核實,涉事三名男子所駕駛車輛車主名叫周某,株洲市荷塘區仙庾嶺人,今年42歲。

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警方在調查三人時,周某顯得特別能侃,警方在向其提問時一會兒一個回答,一會兒說自己和某個領導很熟,一會兒說自己是來十八洞投資的,警方在調查相關情況時花費了很多時間。

4月19日,記者從花垣縣委宣傳部和花垣縣公安局獲悉,經過調查,涉事的周某、謝某、李某均為無業人員,並非公務人員。

三人在17日中午飲酒後來到十八洞村水廠鬧事,因擾亂單位秩序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周某、謝某、李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15日、10日。

飲酒鬧事還如此囂張

只能說抓得好

同意給個大拇指

來源 | 華聲、瀟湘晨報

編輯 | 歐陽伶亞

開車離開現場。

對此,大家表示:

事後,張和良向花垣縣警方報案。十八洞村村支書龍書伍稱,其實在17日中午,他就見過這三人。三人到村後找過他,稱是從株洲過來的,有來十八洞村投資的意向。

其中穿白襯衫的男子對龍書伍說,自己與上頭的領導都很熟,能夠爭取扶貧資金,還不需要經過省裡和州裡審批。"後來他又說要搞三文魚養殖,之後就沒說扶貧資金的事了。"龍書伍說,他感覺幾人不是很靠譜,遂未與其進行交談。

三人均為無業人員

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介入調查後,將涉事三名男子帶走調查。

經核實,涉事三名男子所駕駛車輛車主名叫周某,株洲市荷塘區仙庾嶺人,今年42歲。

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警方在調查三人時,周某顯得特別能侃,警方在向其提問時一會兒一個回答,一會兒說自己和某個領導很熟,一會兒說自己是來十八洞投資的,警方在調查相關情況時花費了很多時間。

4月19日,記者從花垣縣委宣傳部和花垣縣公安局獲悉,經過調查,涉事的周某、謝某、李某均為無業人員,並非公務人員。

三人在17日中午飲酒後來到十八洞村水廠鬧事,因擾亂單位秩序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周某、謝某、李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15日、10日。

飲酒鬧事還如此囂張

只能說抓得好

同意給個大拇指

來源 | 華聲、瀟湘晨報

編輯 | 歐陽伶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