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辛苦搬石頭賺幾百塊報酬,老闆竟讓他……攤上大事
去年夏天,在杭州臨安做拉貨營生的老胡,接到一個活,到西塢庵遺址搬石頭,搬一趟給300元左右的報酬,老胡沒想到自己去搬了4趟,掙了1000元後,竟因此惹來牢獄之災。
長興人老胡平日裡做些幫人拉貨的營生。
老胡一聽有生意,立即答應了下來,叫上了自己的親朋好友,和蔡老闆一起前前後後跑了4趟,把蔡老闆要的石頭運了回來。
蔡老闆也很爽快,每次去的人都拿到了大約300元的工錢,
原來,問題出在蔡老闆身上。蔡老闆是一名“古玩愛好者”,但他對於喜愛的古玩總喜歡動歪腦筋,他曾在2014年就因盜掘古墓葬罪被判刑。
2017年8月,蔡老闆在網上搜索浙江地區的古寺廟時,得知臨安天目山鎮有古禪師塔,他就踏上了“尋寶”之路。
2017年9月,蔡老闆驅車來到天目山鎮,經向當地村民打聽後,發現了禪師塔的所在。
大約一個月後,蔡老闆叫上老胡等人,再次來到天目山鎮,幾人用抬竹竿的方法,分幾次將古禪師塔的塔頂屋蓋、塔身、塔座以及塔周散石搬到蔡某家中。
被偷的文物禪師墓塔
隨後蔡老闆聯繫好買家,將塔蓋賣了3000元,塔身和塔座賣了1.5萬元,賣的的錢,都被蔡老闆揮霍掉了。
據瞭解,蔡老闆等人盜竊的禪師墓位於天目山鎮武山村西塢庵遺址內,被到盜走的禪師塔的青石構件產自清代,均為一般文物。
好在發現及時,公安機關已經將所有被竊古禪師塔的構件追回,併發還臨安區文物管理保護所。
老胡和其他參與搬運古禪師塔賺取勞務費的人都表示,
在搬運塔座的時候,老胡還特地用藍白條紋布把塔座蓋起來避免被路過的村民看到。
法庭上,面對法官的提問,
近日,杭州市臨安區法院作出判決,以盜竊罪判處蔡老闆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對老胡等十餘名“搬運工”,則分別處以6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考慮到他們在本案中的犯罪情節和認罪態度,均適用了緩刑。
則分別處以6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考慮到他們在本案中的犯罪情節和認罪態度,均適用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