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1市3月環境空氣品質扣除罰金3984余萬元
黃河新聞網訊4月24日,山西省環保廳通報了今年3月份全省11市環境空氣品質獎懲情況。根據我省出臺的《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3月份,全省11市二氧化硫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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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面,3月份太原、陽泉、晉城、忻州、臨汾等5市未獲得獎勵資金,
根據我省出臺的《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全省11個市環境空氣品質變好或是變壞,省裡將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懲罰。《方案》規定,對當月監測結果差於考核基數的城市,進行資金扣罰。對當月監測結果好於考核基數的城市,給予資金獎補。當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級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