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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學欺淩的孩子,一個自殺,一個殺人:校園欺淩,何日休

近日一則關於廣西初中女生跳樓身亡後續一事,引起眾千網友熱議。

4月23日,廣西某校校長就該校一學生自殺墜樓死亡一事,做出回應。

該校長稱:

“她是自殺,和學校沒有直接關係。

家長要求賠償,我們覺得不合理,讓他們走法律程式。”

今年1月中旬,該女生從學校綜合樓跳樓墜亡。在她所留遺書和夾在作業本的字條以及課本上留下的隻言片語,都把死因指向了校園欺淩。

遺物中出現了同學寫的小紙條,以及課本上都寫滿了自己遭到校園欺淩的訴說。

一張紙條上寫的內容是,

“下課後,六樓等你,不見不散”。

在她的課本上,更有這樣字句:

“你替她們背黑鍋,

被她們侮辱,被打,被罵!”、“我是欠你錢了,還是吃你家大米了??針對我?啊!”、“何必呢,活得這麼累,都是一個宿舍,真當我不知麼,在背後說我壞話?可笑!”、“離開這個宿舍”……

有人稱該女生自殺前被多名同學堵在校門口,她死後所發現的身上的抓痕是同學留下來的。

大家一定不會忘記當年震驚全國的“馬加爵事件”。

當年雲南大學學生公寓一宿舍櫃子內發現4具被鈍器擊打致死的男性屍體。這4位受害學生均為馬加爵的同學。

在最後的法院判決書上,這樣寫道:

馬加爵無視國家法律,因不能正確處理人際關係,因瑣事與同學積怨,即產生報復殺人的惡念,並經周密策劃和準備,先後將4名同學殘忍殺害。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馬加爵殺人意志堅決,

作案手段殘忍;殺人後藏匿被害人屍體並畏罪潛逃,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

馬加爵案瞬間構築成一次校園欺淩的總爆發。

但其中卻有很大的不同聲音。

一部分人認為此事件的導火索就來自校園欺淩。馬加爵也算是一個受害者。

另一部分人則認為,

這是馬加爵本身性格所造成。甚至還舉例子說明:

“為什麼人家只欺負你,不欺負別人?”

“誰叫你自己不懂得人情世故?”

“就你自己清高,稿特殊!”

這些好像都在說明,被欺淩都是有“原因”的。

在挪威中部地區,曾經發生過一起讓全國眾議的校園欺淩事件。

一位14歲挪威男孩,告訴父母他經常被學校同學欺負。在父母和學校瞭解這一事實後,孩子母親向學校,當地政府,申請百萬賠償,

並要求學校和政府做出正式道歉。

按相關法律和個人溝通後,孩子得到合人民幣超一百萬的賠償金。之後父母為了避免再次造成二次傷害,決定全家移居瑞典生活,部分移居費用由政府負責。

在此之後,政府和學校大力開設心理輔導室和聘請專職教師。並從幼稚園就開始給孩子講授相關法律資訊。

挪威學者Dan Olweus 則將校園欺淩定義為:

一名學生長時間並且重複地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負面行為之下霸淩並非偶發事件,而是長期性且多發性的事件。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只要被發現,會被當做舉國重大事件,嚴肅處理。

中國校園欺淩特點是:

欺淩的邊界不明確,有些事情明明是欺淩和侮辱,卻會被旁觀者認為是玩笑和打鬧,另一方面是絕大多人不正視欺淩現象。有發生,通過簡單合解就完結處理。

當校園欺淩發生前:

在家庭中,父母不在當孩子面爭吵和動手。這會直接影響孩子的心理。很多欺淩者的原生家庭就是暴力家庭。

在學校中,學校應該在一定時間段,開展拒絕校園欺淩的專題講座。也應該聘請法律者或者相關心理學家,給學生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心理學識知。

當校園欺淩發生後:

父母應第一時間以安撫孩子情緒和心理為主。並及時和學校進行溝通。

學校也應極力配合父母,正視並嚴肅處理事件。不包庇不縱容任何一個欺淩者。

首先在心理上要讓父母和孩子得以安慰。第二,讓欺淩者能夠直接正視自己的錯誤,並接受正確的處罰和道歉。

對於被欺淩者:

1要及時尋求幫助:

當欺淩發生時,不要害怕向外界尋求幫助。主動將受到欺淩的事情向父母,老師,學校進行求助。

2處理好和同學的關係:

不高高在上看清別人,也不要降低自己巴結別人。學生處在集體之中,首先以集體利益為考慮。不要稿個人獨立主義。

3樹立自信:

不以自己出身而自卑。不要將被欺淩當做命運。要在思想上強大自己。

4丟棄驕傲:

不以自己好成績為傲口。不以自己是老師口中的天才,他人口中別人家的孩子而沾沾自喜和自大。

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讓校園欺淩,及早休止。

而是長期性且多發性的事件。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只要被發現,會被當做舉國重大事件,嚴肅處理。

中國校園欺淩特點是:

欺淩的邊界不明確,有些事情明明是欺淩和侮辱,卻會被旁觀者認為是玩笑和打鬧,另一方面是絕大多人不正視欺淩現象。有發生,通過簡單合解就完結處理。

當校園欺淩發生前:

在家庭中,父母不在當孩子面爭吵和動手。這會直接影響孩子的心理。很多欺淩者的原生家庭就是暴力家庭。

在學校中,學校應該在一定時間段,開展拒絕校園欺淩的專題講座。也應該聘請法律者或者相關心理學家,給學生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心理學識知。

當校園欺淩發生後:

父母應第一時間以安撫孩子情緒和心理為主。並及時和學校進行溝通。

學校也應極力配合父母,正視並嚴肅處理事件。不包庇不縱容任何一個欺淩者。

首先在心理上要讓父母和孩子得以安慰。第二,讓欺淩者能夠直接正視自己的錯誤,並接受正確的處罰和道歉。

對於被欺淩者:

1要及時尋求幫助:

當欺淩發生時,不要害怕向外界尋求幫助。主動將受到欺淩的事情向父母,老師,學校進行求助。

2處理好和同學的關係:

不高高在上看清別人,也不要降低自己巴結別人。學生處在集體之中,首先以集體利益為考慮。不要稿個人獨立主義。

3樹立自信:

不以自己出身而自卑。不要將被欺淩當做命運。要在思想上強大自己。

4丟棄驕傲:

不以自己好成績為傲口。不以自己是老師口中的天才,他人口中別人家的孩子而沾沾自喜和自大。

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讓校園欺淩,及早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