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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公權:19世紀的中國鄉村到底是什麼樣?

文 / 蕭公權

本書研究19世紀清王朝在中國鄉村的基層統治體系,

包括理論基礎、措施和效果。

由於可用的相關資料有限,而筆者又想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研究,故不打算探究關於這個主題的所有面向,或就某個問題的各個面向做完整的敘述。

實際上,有些省略是十分明顯的,比如,居住在某些地方的少數民族以及那些邊遠地區的鄉村居民,本書就未涉及。

儘管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陷,但是筆者仍然希望本書能夠較清楚地呈現出19世紀清鄉村統治體系的一般狀況。

這個研究可以滿足幾個有用的目的。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鄉村居民在其總人口中占壓倒性的多數。如果不考慮政府對鄉村億萬居民的影響,以及人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環境下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就不能充分理解中國歷史和社會。

19世紀是一個王朝崩潰和政治轉向的時期,特別引人注目。研究這個時期的中國鄉村,

不但會弄清一些造成其統治體系衰敗的力量和因素,或許還能提供一些解釋後續歷史發展的有用線索。

有關19世紀中國鄉村生活的描述和議論其實不少,但大多不是經過認真而仔細的調查的結果。很少有人對其觀察到的現象下功夫分析,有些描述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錯誤概念和錯誤解釋。這些著作中充斥著大量懸而未決的歧異,常常讓讀者迷惑不解。

因此,現階段很有必要對中國鄉村進行較系統的處理和研究——這也是本書嘗試要達到的目的之一。

其次,雖然有關清政府一般行政體系的論述已經有很多,對於最低層行政體系——或者說基層統治體系——的結構和功能,相關的中文或西文著作都相當少。因此,清朝統治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面向就被忽略了。

本書嘗試去做,並極力想弄清楚的是:清政府是怎樣控制鄉村居民的?鄉村居民對這種控制的反應如何?自然和歷史環境又是如何影響到基層統治體系的運轉,

以及在該統治體系之下鄉村居民的行為舉止如何?

弄清了這些問題,筆者就可以設法對中國鄉村問題提出適當的觀點,同時消除在某些領域非常流行的一些錯誤觀念。

史料來源

使用的史料必須仔細甄別。有關19世紀中國和關於中國問題的記敘和資料雖然很容易搜集,但是,同現階段的調查研究直接相關的材料並不很多,也不是每一條都可信。

如何處理這樣的材料,這是一個方法論的問題。

那時的鄉村農民絕大多數目不識丁。他們的日常生活和所作所為通常不會引起那些能讀能寫的知識份子的注意,因而大部分未被記錄下來。一些官吏和知識份子經常提到的“民間疾苦”,可能只是重述一般性的看法,而不是展示鄉村生活的真實情況。

此外,筆者從形形色色的中文史料中收集到的相關材料,對本研究也不是全然或直接有用。

19世紀的作者雖然經常把引人入勝的一份份材料遺留下來,但卻點到為止,因而稍後時代的讀者讀起來,往往茫然不解。或者,在其他例子中,可以在某個特定的史料中找到關於此時此地的有用資料,卻找不到彼時彼地可資比較的資料。

由於可以利用的資料本就缺乏,同時筆者所能找到的記錄也很有限,因而本研究所用的資料也同樣缺乏,同樣有限。

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筆者對中國鄉村的研究,看起來像是一段段史料的拼湊,在一些地方描述得較好、較完全,而在另一些地方卻出現空白,或者使人迷惑不解。

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並防止誤解,筆者有時採取了下列權宜之計:只要有可能,對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時期都要說明,這樣,讀者就不但能評價筆者所引證的各段史料,而且還能評價筆者根據所引史料所作出的結論是否正確;在一些情況下,筆者會借用少量19 世紀之前或之後的相關的資料,來填補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許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現的偏見或不正確性,產生了另一個問題。筆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資料,而這種資料幾乎毫無例外的是根據官方立場記載的。

此外,如果方便,或者有必要,帝制時代的官吏總是喜歡言過其實、隱藏問題、粉飾太平。他們總是把那些由他們處理的報告看成一項令人生厭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結之前並未瞭解報告是否屬實。

對於那種涉及嚴重後果的檔,筆者做了比較細緻的處理,但目的並不是要保證它的正確性或真實性,而是要確認涉及的官員沒有被牽連或承擔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地方誌的客觀性或真實性比官方文獻要高一些,這為本書提供了相當多的必不可少的資料。

在對當地環境、事件和人口的記載中,有些修纂者比另一些更為認真盡力或遊刃有餘,但還是有相當多的地方誌因修纂者有失偏頗、弄虛作假或粗心大意而失去價值;主持修纂的地方紳士以及某些情況下的地方官吏,實際決定內容及修撰方針,他們常常無法免於自私的偏見;任何一本地方誌的修纂者,都由許多人組成,他們的學識水準參差不齊,執行任務時常常合作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因此,即使沒有刻意的錯誤陳述,出現無心差錯和省略也是有可能的。

一位聲名卓著的中國歷史學家甚至說,大多數地方誌屬於那種瞎編亂抄的東西,完全不可相信。 大多數地方誌都把地理及相關問題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這部分,資料也常常不適當、不準確。

在很多情況下,晚近重修的版本照抄十年前或百年前的版本,並未做出必要的修訂,因而從中看不出其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有時,在小地方或偏遠地區,由於缺乏可靠材料,即使是最為認真的修纂者也無力修出令人滿意的方志來。

私家著述的問題也不少。這些著述的作者,屬於知識階層,由於其中大多數是紳士,他們的觀點和態度與官方文獻擬定者、地方誌修纂者的相類似。他們以私人身份著述,因而比起官方文獻的作者來說,在描述其所看到的事實、表達他們的信念等方面,或許享有更多的自由。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可以確信他們不會有什麼偏見,或在著述中不會出錯。

以上所述表明,在取捨材料上必須謹慎。對於那些可靠性很值得懷疑的著述,筆者避免引用。

但在一些情況下,筆者不得不在值得懷疑的資料和根本沒有材料可以利用之間,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亦即是說,利用這樣的材料時,要根據已知的歷史背景來加以檢驗,如果可能的話也參照西方作者的著述,並對已知存在偏見或失真的地方給予適當的保留,以減少發生錯誤的空間。

西方作者,特別是那些在19 世紀中國耳聞目睹中國歷史演變和社會變遷的西方作者,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料。這些人來自許多文化傳統不同的地方,擁有某些中國作者不具備的優勢。他們沒有中國作者那種特有的偏見,因此能夠以某種超然的眼光來觀察事態的發展。

此外,他們來到陌生的土地上,對身邊日常發生的事,都會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為中國本土撰述者遺忘而又有意義的事件,就很有可能為這些外國作者所察覺。

但筆者認為,引用國外著述同引用本國材料一樣,都必須小心、謹慎。

在兩種情況下,筆者會引用描述19 世紀以後的相關資料——筆者認為一項資料可以清楚地顯示19 世紀的情況,以及在寫作時缺乏有關19 世紀確切而又直接的資料可以利用。顯然,引用這種資料要冒風險。但是筆者引用這種資料很謹慎,而且僅限於少數事例。

【讀·享·團】預告

本文摘自:《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制》作者:蕭公權 著 張皓 / 張升 譯,出版:九州出版社2018出版

一些官吏和知識份子經常提到的“民間疾苦”,可能只是重述一般性的看法,而不是展示鄉村生活的真實情況。

此外,筆者從形形色色的中文史料中收集到的相關材料,對本研究也不是全然或直接有用。

19世紀的作者雖然經常把引人入勝的一份份材料遺留下來,但卻點到為止,因而稍後時代的讀者讀起來,往往茫然不解。或者,在其他例子中,可以在某個特定的史料中找到關於此時此地的有用資料,卻找不到彼時彼地可資比較的資料。

由於可以利用的資料本就缺乏,同時筆者所能找到的記錄也很有限,因而本研究所用的資料也同樣缺乏,同樣有限。

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筆者對中國鄉村的研究,看起來像是一段段史料的拼湊,在一些地方描述得較好、較完全,而在另一些地方卻出現空白,或者使人迷惑不解。

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並防止誤解,筆者有時採取了下列權宜之計:只要有可能,對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時期都要說明,這樣,讀者就不但能評價筆者所引證的各段史料,而且還能評價筆者根據所引史料所作出的結論是否正確;在一些情況下,筆者會借用少量19 世紀之前或之後的相關的資料,來填補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許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現的偏見或不正確性,產生了另一個問題。筆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資料,而這種資料幾乎毫無例外的是根據官方立場記載的。

此外,如果方便,或者有必要,帝制時代的官吏總是喜歡言過其實、隱藏問題、粉飾太平。他們總是把那些由他們處理的報告看成一項令人生厭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結之前並未瞭解報告是否屬實。

對於那種涉及嚴重後果的檔,筆者做了比較細緻的處理,但目的並不是要保證它的正確性或真實性,而是要確認涉及的官員沒有被牽連或承擔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地方誌的客觀性或真實性比官方文獻要高一些,這為本書提供了相當多的必不可少的資料。

在對當地環境、事件和人口的記載中,有些修纂者比另一些更為認真盡力或遊刃有餘,但還是有相當多的地方誌因修纂者有失偏頗、弄虛作假或粗心大意而失去價值;主持修纂的地方紳士以及某些情況下的地方官吏,實際決定內容及修撰方針,他們常常無法免於自私的偏見;任何一本地方誌的修纂者,都由許多人組成,他們的學識水準參差不齊,執行任務時常常合作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因此,即使沒有刻意的錯誤陳述,出現無心差錯和省略也是有可能的。

一位聲名卓著的中國歷史學家甚至說,大多數地方誌屬於那種瞎編亂抄的東西,完全不可相信。 大多數地方誌都把地理及相關問題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這部分,資料也常常不適當、不準確。

在很多情況下,晚近重修的版本照抄十年前或百年前的版本,並未做出必要的修訂,因而從中看不出其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有時,在小地方或偏遠地區,由於缺乏可靠材料,即使是最為認真的修纂者也無力修出令人滿意的方志來。

私家著述的問題也不少。這些著述的作者,屬於知識階層,由於其中大多數是紳士,他們的觀點和態度與官方文獻擬定者、地方誌修纂者的相類似。他們以私人身份著述,因而比起官方文獻的作者來說,在描述其所看到的事實、表達他們的信念等方面,或許享有更多的自由。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可以確信他們不會有什麼偏見,或在著述中不會出錯。

以上所述表明,在取捨材料上必須謹慎。對於那些可靠性很值得懷疑的著述,筆者避免引用。

但在一些情況下,筆者不得不在值得懷疑的資料和根本沒有材料可以利用之間,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亦即是說,利用這樣的材料時,要根據已知的歷史背景來加以檢驗,如果可能的話也參照西方作者的著述,並對已知存在偏見或失真的地方給予適當的保留,以減少發生錯誤的空間。

西方作者,特別是那些在19 世紀中國耳聞目睹中國歷史演變和社會變遷的西方作者,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料。這些人來自許多文化傳統不同的地方,擁有某些中國作者不具備的優勢。他們沒有中國作者那種特有的偏見,因此能夠以某種超然的眼光來觀察事態的發展。

此外,他們來到陌生的土地上,對身邊日常發生的事,都會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為中國本土撰述者遺忘而又有意義的事件,就很有可能為這些外國作者所察覺。

但筆者認為,引用國外著述同引用本國材料一樣,都必須小心、謹慎。

在兩種情況下,筆者會引用描述19 世紀以後的相關資料——筆者認為一項資料可以清楚地顯示19 世紀的情況,以及在寫作時缺乏有關19 世紀確切而又直接的資料可以利用。顯然,引用這種資料要冒風險。但是筆者引用這種資料很謹慎,而且僅限於少數事例。

【讀·享·團】預告

本文摘自:《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制》作者:蕭公權 著 張皓 / 張升 譯,出版:九州出版社2018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