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反思:女孩被砍報警1個月無進展 發帖1天砍人者全數到案

貴州女子朋友圈招室友,不堪室友帶三男吵鬧被砍

在接受封面新聞採訪時,劉雪琪說,她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了合租資訊,一個叫張玉柔的女子成為了她的合租室友,一起分擔貴陽南明區這處出租房每月1900元的房租。兩人一直算是相安無事,直到3月15號淩晨4點左右,室友張玉柔帶回來了三名男子。

劉雪琪回憶:這些人進來就抱著酒,在那大吵大鬧,還做東西吃,說話聲音非常大。劉雪琪就讓他們說話小聲一點,因為她第二天一早還要去工作。

然後這四個人就直接沖到他的房間裡面,開始打人。

由於張玉柔等四人剛在廚房做了飯,刀還沒有收起來。緊接著,拳打就變成了刀砍。劉雪琪說,其中一個男的拿著刀對著她脖子的大動脈,她就用右手把刀推開了。這激怒了那名男子,他直接拿著刀把劉雪琪控制在客廳的牆壁上,狠狠地砍了她的臉兩刀,並威脅拽住他的劉雪琪說,再不放手的話,就把她的手砍斷。

隨後,四個人帶著菜刀一起逃跑。

根據貴州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鑒定,劉雪琪的傷情被鑒定為輕傷二級。劉雪琪說,醫生告訴她沒有辦法恢復到以前的容貌。她的下巴已經被砍到神經,已經能看見下頜骨的骨頭了。構成輕傷,就意味著構成刑事案件。這時,是3月15號淩晨4點40分左右。5點,劉雪琪報警。案情本身看來並不複雜,那為什麼劉雪琪一個多月後突然通過微博發聲呢?劉雪琪說,

報警之後的經歷,反而成了她的第二個困境。首先,員警一個多小時也沒有到現場,劉雪琪帶著傷去派出所錄了口供。接受採訪時距離事發已一個多月,劉雪琪沒有得到任何回復,案件也沒有任何進展。劉雪琪說,當時那個女生甚至都已經到派出所去了,但民警給她錄了一下口供,就把人放走了。

那麼,在3月15號事發、劉雪琪報警至今的一個月零九天當中,

警方在忙些什麼呢?

既然已經構成刑事案件,那麼派出所最初為什麼讓嫌疑人張玉柔離開?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花果園派出所,但值班人員聽說是記者後,就匆忙掛斷了電話。

記者隨後致電花果園派出所的上級單位南明分局,值班人員表示關於此事的最新情況她也不掌握,提供了一個負責宣傳的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編者案:一天能抓的犯罪嫌疑人為何能拖一個月?這也是日常市民經常遇到的報警情況,

市民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有關線索,甚至住址和生活軌跡,還有犯罪嫌疑人曾經受過打擊處理的情況,可是我們的公安民警一如既往的在調查中……

不是我們不相信人民公安,而且一些事情寒了百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