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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創業:最傻冒也最坑自己的投資人

------本期內容導讀------

隨著各方媒體的紛紛跟進,對於滴滴來說,

自然是焦頭爛額地一番緊急應付。但是對於這名口口聲聲要“低價賤賣所投份額”的投資人張恒先生來說,真的如了他“低價賤賣”的心願,但這算是理智的投資行為嗎

------以下正文詳情------

如今的創業年代,除了自己勤勤懇懇地做事幹活之外,還有一條有前提的捷徑,那就是投資,而前提就是手頭有可投資的錢。可是,投資並不只憑有錢,還得區分情商的高低,並不是所有做了投資的人就可以有資格稱為投資人的。

而最近幾天,一個號稱滴滴投資人被滴滴司機毆打的事件,就堪稱為投資人手冊中的反面典型!

剛剛講過只關注互聯網話題,因此並不想在這起原本並不複雜的治安糾紛的是非曲直上浪費太多的筆墨:一個乘客叫了網約車,司機到達地點會卻接錯了人,導致行程開始無法取消,於是雙方在電話溝通中發生了言語衝突,然後在見面時發生肢體衝突,

或者更直接點說是司機打了乘客。事情就這麼簡單,這是一個在公共服務行業每一天都有可能會發生的不愉快的事情,儘管誰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可是它卻一直有著發生的必然性。

事情唯一值得可以被如今諸多媒體追趕著報導的價值就是在於被打乘客的身份,被打的張恒,自稱為一名風險投資人,他本人於2014年通過一家財富管理公司在滴滴D輪中投了100萬美金。

於是,所謂社會新聞的報導點也就呼之欲出了,你們想想:專案投資人被專案的從業者打傷,這不就是演義小說裡的“大水沖了龍王廟”式的段子麼!

但是,我們得把問題轉回來。因為這個被打的張恒你投資的並不是報導此事的各個大小媒體,你投資的是滴滴這個項目,我們以一個正常人的智商與情商來判斷並分析一下這件事情,它應該是怎麼樣的一種解決思路呢?

我是投資人,我都被打,這個項目很糟糕!

的確,在張恒事後向媒體公佈的資訊裡,自始至終都散發著這樣的觀點。而且看得出,這名張恒也正是拿著這樣的觀點,來標榜自己“並不是簡單地發洩個人情緒,而是站在更高的行業管理的高度”。但是,問題就恰恰在於這裡:滴滴司機打人,雖然是一個事實,但是如果放在一個遍佈全國、實際佔有率最高的網路車平臺來說,

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一個偶發事件還是必然事件?身為本身對滴滴有過投資行為的張恒心裡應該能有一個基本的認知。

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張恒最理智的做法就是通過可能的途徑與滴滴的高層負責人取得聯繫,從投資人的角度提出對滴滴平臺是否能有效管控司機行為的質疑,並期待這樣的交涉能取得令人滿意的回復,並保留根據這樣的回復或是回饋情況來作出自己是否要調整接下來的投資行為的權利;

最大的意見就是認為管理平臺不力,憤怒!

或許張恒先生具有著高超敏銳的眼光,又或者他之前就已經有過對於滴滴平臺管理不力的先期印象,而當司機毆打的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從而迅速印證了他對於這一平臺的失望程度。說一句自私一點的話,身為一個投資人,此時最理智且最有效的做法,恰恰是先行控制事情的發酵及擴大,而第一時間選擇及時退出這項看不到前途的投資。即使是有什麼怨氣與憤怒,那也是在退出投資之後,再來曝光此事。想想看:《因叫車被打,投資人憤而退出》的標題同樣具有殺傷力,而自身的權益也能得到最大保障。

可如今的情況大家來看,隨著各方媒體的紛紛跟進,對於滴滴來說,自然是焦頭爛額地一番緊急應付。但是對於這名口口聲聲要“低價賤賣所投份額”的投資人張恒先生來說,假如這輪的負面新聞的炒作,真如其所願,大幅拉低了滴滴的市場估值,那也就真的如了他“低價賤賣”的心願,但這算是理智的投資行為嗎?而反過來如果滴滴成功實施了公關策略,估值並未有多少變化,那麼張恒你就尷尬了,是拋還是不拋呢?

再次聲明,今天的話題,無關對於打人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的證判,也無意摻和進現在網上大家爭論的到底是誰先言語辱駡又誰先動人的細節辯論。基本的事實還是滴滴網約車的司機動手打傷人了,沒有什麼好洗白的。我們關心的卻是:如果你遭到了自己投資的專案中的不合格的服務時,應該以什麼樣的專業水準,來體現出自己是一個合格的投資人的素質!

反正,肯定不是張恒這樣子的。

最大的意見就是認為管理平臺不力,憤怒!

或許張恒先生具有著高超敏銳的眼光,又或者他之前就已經有過對於滴滴平臺管理不力的先期印象,而當司機毆打的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從而迅速印證了他對於這一平臺的失望程度。說一句自私一點的話,身為一個投資人,此時最理智且最有效的做法,恰恰是先行控制事情的發酵及擴大,而第一時間選擇及時退出這項看不到前途的投資。即使是有什麼怨氣與憤怒,那也是在退出投資之後,再來曝光此事。想想看:《因叫車被打,投資人憤而退出》的標題同樣具有殺傷力,而自身的權益也能得到最大保障。

可如今的情況大家來看,隨著各方媒體的紛紛跟進,對於滴滴來說,自然是焦頭爛額地一番緊急應付。但是對於這名口口聲聲要“低價賤賣所投份額”的投資人張恒先生來說,假如這輪的負面新聞的炒作,真如其所願,大幅拉低了滴滴的市場估值,那也就真的如了他“低價賤賣”的心願,但這算是理智的投資行為嗎?而反過來如果滴滴成功實施了公關策略,估值並未有多少變化,那麼張恒你就尷尬了,是拋還是不拋呢?

再次聲明,今天的話題,無關對於打人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的證判,也無意摻和進現在網上大家爭論的到底是誰先言語辱駡又誰先動人的細節辯論。基本的事實還是滴滴網約車的司機動手打傷人了,沒有什麼好洗白的。我們關心的卻是:如果你遭到了自己投資的專案中的不合格的服務時,應該以什麼樣的專業水準,來體現出自己是一個合格的投資人的素質!

反正,肯定不是張恒這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