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招懲戒失信:錄取不入學將限制填報志願學校數量
來自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消息,今年該省高招政策發生變化,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志願是考生與高校的約定,高校按考生志願投檔錄取。考生填報志願後不履行志願約定或錄取後不入學,浪費招生計畫資源,損害廣大考生利益,均屬於失信行為。
2018年,河南省對在高招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當批次錄取電子檔案停止運轉;錄取後不入學,2019年再次報名參加高考將限制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量,
今年高招,河南還增加對特殊類型招生違規行為的懲處措施。對在特殊類型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中學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
(責編:馬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