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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組織部發佈一批幹部任免

原標題:幹部任免資訊

正式任命熊輝同志為省紀委、省監察廳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

正式任命劉啟林同志為省紀委派駐省商務廳紀檢組組長;

正式任命于沆同志為省委巡視組副組長(副廳級巡視專員);

正式任命張應端同志為省委巡視組副組長(副廳級巡視專員);

陳福同志任省委巡視組副組長(副廳級巡視專員)(試用期一年);

正式任命馬進同志為省委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

李以衡同志任省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省直屬機關紀工委書記,

免去省委巡視組副組長(副廳級巡視專員)職務;

屈建民同志當選為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免去省司法廳廳長、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職務;

鄧澤永同志當選為省人大常委會委員,任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主任、機關黨組成員;

正式任命陳彤同志為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鄭義成同志任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正式任命鄭文靜同志為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吳清貴同志任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巡視員,免去省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白志勤同志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李永喜同志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免去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成員、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開榮同志任省接待辦公室黨組成員;

正式任命周平同志為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趙詠望同志任省農產品加工局(省休閒農業發展局)局長;

莫正群同志任省畜牧獸醫局局長;

正式任命黎岳南同志為省教育廳副廳長;

范華平同志任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韓精華同志任省公安廳巡視員,免去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職務;

鄭學海同志任省司法廳廳長、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免去省監獄管理局局長職務;

王小龍同志任省司法廳政治部主任(試用期一年)、黨委委員;

正式任命翁書朗同志為省監獄管理局政委;

正式任命張姝為同志為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正式任命周學雙同志為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

肖超同志任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趙東濤同志任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免去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鄭景銘同志任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羅文俊同志工作調動,免去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郭全茂同志當選為省工商業聯合會(省總商會)第一副主席(副會長,正廳級);

田德毅同志不再擔任省工商業聯合會(省總商會)第一副主席(副會長)職務;

利光秘同志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免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職務;

陳奎明同志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黨委副書記;

郭朝陽同志任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免去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正式任命曾德星同志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羅宗煌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馮永忠同志當選為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長;

王若同志當選為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正處級);

免去鄧興國同志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另有任用;

正式任命梁英同志為儋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正式任命陳鵬程同志為儋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陳玉林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何瓊妹同志任中共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工委書記;

符平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主任;

劉堅同志任中共瓊海市委副書記(正處級);

梁譽騰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林平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副主任;

符幹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少雄同志任東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文光波同志任東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何兆智同志任中共陵水黎族自治縣委委員、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正處級);

劉明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工委副書記,免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李功成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符史錦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素芳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免去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陳應文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來天同志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肖強同志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黃道明同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吳偉雄同志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免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委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2月起計算;

免去王卓同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雲惟雄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王生躍同志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王茗賢同志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4月起計算;

免去黃立英同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4月起計算。

正廳級);

田德毅同志不再擔任省工商業聯合會(省總商會)第一副主席(副會長)職務;

利光秘同志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免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職務;

陳奎明同志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黨委副書記;

郭朝陽同志任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免去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正式任命曾德星同志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羅宗煌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馮永忠同志當選為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檢察長;

王若同志當選為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正處級);

免去鄧興國同志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另有任用;

正式任命梁英同志為儋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正式任命陳鵬程同志為儋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陳玉林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處級,試用期一年);

何瓊妹同志任中共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工委書記;

符平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主任;

劉堅同志任中共瓊海市委副書記(正處級);

梁譽騰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林平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副主任;

符幹同志任海南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少雄同志任東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文光波同志任東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何兆智同志任中共陵水黎族自治縣委委員、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正處級);

劉明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工委副書記,免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李功成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符史錦同志任海南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素芳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免去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陳應文同志任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來天同志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肖強同志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黃道明同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吳偉雄同志辭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免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委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2月起計算;

免去王卓同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雲惟雄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王生躍同志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副巡視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3月起計算;

免去王茗賢同志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4月起計算;

免去黃立英同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4月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