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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沒有唯一標準

不知道這樣的話最早是誰說的:嫁一個愛你的,而不是你愛的。

後來見過這句話的各個版本,可見擁躉者眾多。

在愛情這件事上,女同胞向來容易被蒙蔽雙眼,但事後一般也會清醒過來。可是這個觀點,卻一直讓那麼多的女同胞前赴後繼地視為真理,認為這是一種成熟後對感情的大徹大悟,一種理性的看透。

事實果真如此嗎?

我們好像經常會在影視劇或小說中看到這樣的婚姻境況:男人非常愛女人,所以,一直把自己低到塵埃中,

呵護她照顧她寵愛她,直至白髮蒼蒼。而女人卻不愛男人,自始至終,都不愛。所以,在這段冗長的婚姻裡,在他濃烈的愛情中,她始終淡漠,淡漠他所有的好,從不覺他的寵愛是享受,心靈始終遊走在他的世界之外。她始終孤獨、委屈、心無所依,也始終不願拿了真心待他,不傷害,已經難得……

其實不用舉這樣的例子,自問一下,作為女人,你真的願意和一個非常非常愛你而你絲毫不愛的男子一起生活嗎?期限是一輩子。

恐怕不用想,你也會斬釘截鐵地說,不!絕不!

是啊,絕不。想來每一個女子在青春年少時,都被自己不喜歡的男生追逐過,那種境況不消細說,男生追得越緊,女孩心裡越煩,恨不能躲到月球去,這輩子都不和他再見面。可見,不愛和愛一樣,都是一件不能忍受的事,見都不想見,何況生活在一起?倒真不如選擇一個你很愛而不那麼愛你的,

至少,在相處的過程中,你還一廂情願地享受了愛情。

所以,任何時候,女人都不能把“嫁一個愛你的”這句話當做選擇婚姻的規則,那簡直就是一個陷阱,用一個並不甜美的餡餅,誘惑你跌入一個並不美好的真相。不是所有男女都能日久生情的,有些人,你若起初不愛,後來如何也不會愛上,可能會有感激,但離愛情,總是差著那麼一步,也是婚姻中最要緊的一步。差了那一步,

婚姻就不可能走到真正的幸福。

當然,單純找一個你愛而不愛你的,亦萬萬不可,除非你真的想好了,要在這份一廂情願的愛情中,匍匐於塵埃一輩子不叫屈喊冤,那麼,你只管愛你的好了。

說一千道一萬,為幸福計,在愛情這件事上,彼此相愛才是最好的選擇,當然,不見得是你付出一百分,他的分數也同樣,或者他會少一點兒,八十分、九十分,也夠了。反過來,他拿了百分之百的心愛你,

你只能拿出他三分之二的心意,也算旗鼓相當。雖也有話說愛情的天平兩端要保持平衡,可並不絕對,傾斜那麼一點點,無關大局。可是若一味找一個愛你而你不那麼愛的,那麼這天平,非塌了不可。

真的別相信所謂愛情的“金科玉律”,壓根不經推敲,沒准,那只是一隻“吃不到葡萄”的狐狸的自我安慰罷了,得不到那個愛的人,所以找個追自己最緊的,來遮擋一下被愛情斬落馬下的自尊心,並將此做成一件華麗的外衣,四處炫耀。至於這外衣是否可以抵擋嚴寒、遮風避雨,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罷了。

權衡利弊,果然是有一種得到叫委屈,有一種付出叫情願,為此真誠宣導諸位女同胞,若無緣選擇最愛,至少,尋一個次愛之人,總要有那麼一些愛為好,萬萬不可將一生交付一個愛你而你不愛之人。要知道,情願的付出,總比委屈的得到幸福得多。

並將此做成一件華麗的外衣,四處炫耀。至於這外衣是否可以抵擋嚴寒、遮風避雨,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罷了。

權衡利弊,果然是有一種得到叫委屈,有一種付出叫情願,為此真誠宣導諸位女同胞,若無緣選擇最愛,至少,尋一個次愛之人,總要有那麼一些愛為好,萬萬不可將一生交付一個愛你而你不愛之人。要知道,情願的付出,總比委屈的得到幸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