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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透藥品行銷模式

作者:楊連民丨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行銷中心總經理

寫在前面:

——產品決定策略,策略決定組織,組織決定機制;機制決定了能走多遠和能否持續增長和不斷做大。

——任何一種行銷模式,

都是產品、策略、組織、操作管控系統和資訊化的有機整體。

——每個企業的產品不同、發展的內部環境不同、歷史沿革不同,沒有一家企業的行銷模式可以照搬;能夠學習、借鑒的是思想。

1

對行銷模式的一般理解。

(1) 說到行銷模式,有說楊森模式、揚子江模式、步長模式……;簡單地這樣說,

意義不大,因為每個企業的模式都由不同的具體環節構成,剖析具體的環節才更有意義。

(2) “種地”理論非常正確,藥品銷售如同種地,哪塊地種沒種?畝產(單產)達不達標?就這麼簡單;但是又不完全相同:

——OTC品牌產品,指生產企業多年廣告投入,形成了較強品牌;這些產品是依靠維護性廣告宣傳或終端建設、商業覆蓋,加適當的目標藥店終端維護(陳列、促銷、客情等)來完成銷量;目標店數量占到總鋪貨藥店數量的10%至20%、其銷量占到總銷量的20%至30%,

就差不多了;相當一部分是自然銷量,這不同於種地。

——OTC普藥,主要是靠品牌產品的帶動,商業覆蓋和商業推廣、終端自然銷售。

——OTC終端控銷產品、處方藥醫院銷售產品,銷售如同種地,種就有產量、種的好就打糧食多;真正做到這一點,關鍵是必須掌握真正的銷售流向——離不開獨立的專職商務隊伍。

2

按產品特性分:

(1)處方藥與OTC(醫院與藥店)。

過去,傳統上處方藥一般先做醫院、後做藥店、以醫院帶動藥店,醫院和藥店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市場;新醫改環境下,推行分級診療、電子處方在醫院門診和藥店通行、醫院門診和藥店打通,醫院市場和藥店市場越來越捆綁的緊密,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市場,特別是慢病口服藥產品。

處方藥,一般按治療領域分類,如婦兒產品、心腦血管類產品、消化系統用藥產品……一支處方藥銷售隊伍,

大致針對1—2個治療領域、5—10個左右主打品種。

OTC,藥店的陳列分類,也是按大致的治療領域分類。但是對生產企業來講,在佈局OTC產品線、考慮行銷模式時,以下這樣分類才有意義:

——品牌藥:即品牌企業的若干個主打產品,是通過廣告宣傳或終端品牌建設、商業覆蓋與分銷、目標藥店終端維護帶動全部終端上櫃、動銷來完成銷量;一般將品牌藥稱為品牌一線產品;行銷隊伍分設市場部、銷售部、商務部,

銷售部負責目標藥店終端維護、標配500人左右;毛利率和費用率都較高、自營制隊伍,能維持正常的OTC工業銷售利潤率。

——普藥:即品牌企業的若干個非主打產品,沒有廣告宣傳和終端建設,多家生產,非特異性,毛利率較低;一般將這些普藥產品稱為品牌企業的三線產品;通過商業覆蓋和分銷來完成銷量,一般由品牌藥行銷隊伍的商務部負責銷售。毛利率和費用率都較低、固定銷售隊伍費用由品牌藥商務線來承擔,而不再另外增加,能增大銷售規模且能維持正常的OTC工業銷售利潤率。

——終端產品(控銷產品):獨家或生產廠家少,有特異性,一般將這些終端產品(控銷產品)稱為品牌企業的二線產品,也是藥店非常歡迎的產品;沒有大量的空中廣告宣傳,以終端建設為主;通過終端上櫃、陳列、宣傳、客情、促銷、維價等實現銷量;毛利率和費用率都較高,靈活機動的銷售隊伍、少量的銷售管理人員、大量“產糧”的銷售人員是“合夥人”,沒有固定工資、人越多越好、能維持或高於正常的OTC工業銷售利潤率。

(2)新藥、普藥、准新藥。

——新藥就是剛上市、有差異性和特異性的產品,需要進行大量的醫生教育、學術推廣,獨家生產或少量廠家生產。

——普藥則是臨床已應用多年、醫生和患者都熟知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產品,不需要再做醫生和患者教育,促銷上只是商業(管道)推廣,如終端買贈、商業推廣會、商業“三員”激勵等,多家生產。

——准新藥是介於新藥、普藥之間的產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是採用普藥模式,還是新藥模式(普藥新做)。

(3)針劑與口服藥、外用藥。

——針劑以目標醫院(單個醫院)為作戰、考核單元(因為院外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口服藥、外用藥以區域為作戰、考核單元,如縣、市(因為院內院外越來越統一)。

(4)完善與創新:

——進一步細分產品。首先按品牌藥、普藥、終端產品(控銷產品)進行分類;終端產品(控銷產品)再按終端類型分類,即哪些產品以藥店為主要目標終端?哪些產品以診所為主要目標終端?哪些產品同時針對藥店、診所兩個終端?哪些還可以走醫院終端?

——單獨設立品牌事業部,負責品牌藥、普藥的市場行銷(分設市場、銷售、商務)。

——設立一個或若干個終端事業部。整合所有終端產品(控銷產品),進行全終端銷售;根據產品特性決定每個產品以哪一個類型終端為主(醫院、藥店、診所)。

——以上是一般做法,也有企業按不同治療領域產品分類設置部門。

3

按推廣手段分:

(1)處方藥分:以學術推廣和品牌推廣為主的專業化推廣模式;以終端推廣為主的關係行銷模式。

(2)OTC分:以電視廣告為主的廣告轟炸模式;以終端建設為主、輔之以戶外廣告和新媒體廣告及事件行銷、患者教育、整合傳播的終端模式。

4

按自營與招商分:

(1)自營:

——優點:終端控制力強;有利於專業化推廣和品牌建設。

——不足:投入費用大;開發和起量慢、效率低。

——關鍵點:在整體策劃和總體預算制前提下,學術和品牌推廣集中、終端推廣下移。

(2)代理:

——優點:速度快;人力成本低、費用投入小。

——不足:不利於學術和品牌推廣;銷售不夠穩定。

——關鍵點:加強過程管理;學術和品牌推廣上移;傭金制。

(3)完善與創新:

——一般是:OTC品牌藥、普藥,實行自營,其他產品實行傭金制代理(針劑按目標醫院、口服藥和外用藥按區域);自營體制,總的是執行預算制,輔以終端推廣下移;代理制,學術和品牌推廣上移,終端推廣逐步下移,逐步把真正的開荒、種地人吸納為“合夥人”。

——新上市產品:品牌藥和普藥直接納入自營的品牌事業部,其他產品納入相應的各終端事業部、實行自營與代理相結合:即主流終端(發動機終端)自營,其他代理;以傭金制、商務管道由公司統管為前提,打通自營與代理之間的政策界限、統一策略和政策,自營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制升級為“合夥人”制。

5

按管理、分配機制分(預算制與費用包乾制):

——品牌事業部,實行預算制為主、終端推廣費用包乾至最基層銷售代表;所有人員的薪資收入須封頂(品牌產品的銷量與公司品牌投入關係密切)。

——其他終端事業部的自營部分,實行預算制為主、終端推廣費用包乾至最基層銷售代表;各級銷售人員收入不封頂,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商務人員薪資收入封頂。

——其他終端事業部的代理部分,學術和品牌推廣費用實行預算制,集中、上移;終端推廣費用,面對直接操作終端人員包乾;非扁平化代理情況下,公司直接切分好各段利益和分配。代理商逐步成為“合夥人”,收入不封頂,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商務人員薪資收入封頂。

6

逐步完善與創新

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統一籌畫行銷模式的完善與創新,在發展中完善、在實踐中創新。

一般由品牌藥行銷隊伍的商務部負責銷售。毛利率和費用率都較低、固定銷售隊伍費用由品牌藥商務線來承擔,而不再另外增加,能增大銷售規模且能維持正常的OTC工業銷售利潤率。

——終端產品(控銷產品):獨家或生產廠家少,有特異性,一般將這些終端產品(控銷產品)稱為品牌企業的二線產品,也是藥店非常歡迎的產品;沒有大量的空中廣告宣傳,以終端建設為主;通過終端上櫃、陳列、宣傳、客情、促銷、維價等實現銷量;毛利率和費用率都較高,靈活機動的銷售隊伍、少量的銷售管理人員、大量“產糧”的銷售人員是“合夥人”,沒有固定工資、人越多越好、能維持或高於正常的OTC工業銷售利潤率。

(2)新藥、普藥、准新藥。

——新藥就是剛上市、有差異性和特異性的產品,需要進行大量的醫生教育、學術推廣,獨家生產或少量廠家生產。

——普藥則是臨床已應用多年、醫生和患者都熟知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產品,不需要再做醫生和患者教育,促銷上只是商業(管道)推廣,如終端買贈、商業推廣會、商業“三員”激勵等,多家生產。

——准新藥是介於新藥、普藥之間的產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是採用普藥模式,還是新藥模式(普藥新做)。

(3)針劑與口服藥、外用藥。

——針劑以目標醫院(單個醫院)為作戰、考核單元(因為院外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口服藥、外用藥以區域為作戰、考核單元,如縣、市(因為院內院外越來越統一)。

(4)完善與創新:

——進一步細分產品。首先按品牌藥、普藥、終端產品(控銷產品)進行分類;終端產品(控銷產品)再按終端類型分類,即哪些產品以藥店為主要目標終端?哪些產品以診所為主要目標終端?哪些產品同時針對藥店、診所兩個終端?哪些還可以走醫院終端?

——單獨設立品牌事業部,負責品牌藥、普藥的市場行銷(分設市場、銷售、商務)。

——設立一個或若干個終端事業部。整合所有終端產品(控銷產品),進行全終端銷售;根據產品特性決定每個產品以哪一個類型終端為主(醫院、藥店、診所)。

——以上是一般做法,也有企業按不同治療領域產品分類設置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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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推廣手段分:

(1)處方藥分:以學術推廣和品牌推廣為主的專業化推廣模式;以終端推廣為主的關係行銷模式。

(2)OTC分:以電視廣告為主的廣告轟炸模式;以終端建設為主、輔之以戶外廣告和新媒體廣告及事件行銷、患者教育、整合傳播的終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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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營與招商分:

(1)自營:

——優點:終端控制力強;有利於專業化推廣和品牌建設。

——不足:投入費用大;開發和起量慢、效率低。

——關鍵點:在整體策劃和總體預算制前提下,學術和品牌推廣集中、終端推廣下移。

(2)代理:

——優點:速度快;人力成本低、費用投入小。

——不足:不利於學術和品牌推廣;銷售不夠穩定。

——關鍵點:加強過程管理;學術和品牌推廣上移;傭金制。

(3)完善與創新:

——一般是:OTC品牌藥、普藥,實行自營,其他產品實行傭金制代理(針劑按目標醫院、口服藥和外用藥按區域);自營體制,總的是執行預算制,輔以終端推廣下移;代理制,學術和品牌推廣上移,終端推廣逐步下移,逐步把真正的開荒、種地人吸納為“合夥人”。

——新上市產品:品牌藥和普藥直接納入自營的品牌事業部,其他產品納入相應的各終端事業部、實行自營與代理相結合:即主流終端(發動機終端)自營,其他代理;以傭金制、商務管道由公司統管為前提,打通自營與代理之間的政策界限、統一策略和政策,自營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制升級為“合夥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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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管理、分配機制分(預算制與費用包乾制):

——品牌事業部,實行預算制為主、終端推廣費用包乾至最基層銷售代表;所有人員的薪資收入須封頂(品牌產品的銷量與公司品牌投入關係密切)。

——其他終端事業部的自營部分,實行預算制為主、終端推廣費用包乾至最基層銷售代表;各級銷售人員收入不封頂,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商務人員薪資收入封頂。

——其他終端事業部的代理部分,學術和品牌推廣費用實行預算制,集中、上移;終端推廣費用,面對直接操作終端人員包乾;非扁平化代理情況下,公司直接切分好各段利益和分配。代理商逐步成為“合夥人”,收入不封頂,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商務人員薪資收入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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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完善與創新

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統一籌畫行銷模式的完善與創新,在發展中完善、在實踐中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