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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時,父母怎麼做

把別人的東西拿回家——只是喜歡不是偷

菲菲3歲了,最近,媽媽發現菲菲的書包裡有一些漂亮的玩具,而那些玩具並不是家裡的。媽媽心想:這些玩具哪裡來的呢?難道是從幼稚園帶回來的?還是和小朋友們借的,

還是……於是,媽媽便問菲菲,菲菲回答說:“這些玩具是幼稚園的,我很喜歡,就拿回來玩了。”

原來,菲菲看到幼稚園裡的幾個玩具特別好玩,而自己家裡沒有,就偷偷把玩具裝進自己的書包裡帶回家了。

媽媽知道後,就教育她這樣做是不對的。本以為菲菲會知錯就改,不再“拿”幼稚園的玩具了,可是沒過幾天,媽媽又發現了不屬於她的小玩具。

媽媽很擔心,

小小年紀就有這種壞習慣,長大了可怎麼得了。

孩子的“偷竊”並不是真正的偷竊

3歲的孩子經常偷拿別人的東西並不屬於真正的偷竊,真正的偷竊行為發生在6歲至青春發育期之間。

從心理學上來說,孩子3歲之前出現這種“偷竊”行為,是“佔有欲”在作祟,

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

對3歲左右的孩子來說,他對“你”“我”“他”的概念還不是很清晰,在他的思維裡,認為“只要我喜歡,就是我的”。即使他模糊地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但有時還是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總是希望擁有自己喜歡的東西,並且想辦法得到它。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通過教育,孩子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會逐漸淡薄,“佔有欲”也會逐漸減少和消失。

另外,

孩子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還有其他兩種原因。

第一,為了吸引別人的注意而“偷竊”。現在很多家庭,父母工作繁忙,對孩子投入感情過少,使得孩子缺少關心。孩子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就會去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來滿足自己的情感需求。

第二,發洩心中的不滿。有時孩子“偷”東西,還可能是借此來發洩心中的不滿。比如幾個孩子在幼稚園裡因搶一件玩具而發生爭執,最後沒得到玩具或受批評的孩子心中就會產生不公平的感覺,

這時他可能就會通過“偷竊”把玩具據為己有的方式來發洩心中的不滿。

當孩子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時,父母怎麼做

俗話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所以當孩子出現這種行為時,父母不能放任不管,

以免他的這種行為演變成偷竊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對孩子“偷竊”行為的制止,要在分析具體心理原因的基礎上進行,對此幼兒專家提出以下建議,供各位父母作為參考。

1 不要“審問”孩子當父母發現孩子有了新玩具或其他東西時,父母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保持心平氣和的心態,不要“審問”孩子。因為這樣只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甚至逼迫他說謊。

父母應當鼓勵他把事情的經過和自己的真實想法說出來,這樣才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2 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不能侵佔在實際生活中,父母要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必須經過主人的同意才可以玩,才可以拿。如果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偷拿”是不對的行為。

並且,父母也可以有意識地培養他一些待人接物的方式,比如,如果想要玩別人的玩具,就要學會說“你的飛機能借給我玩會嗎”等禮貌用語。

3 動之以情,激發孩子的同情心曉之以理後,父母也要試著讓孩子感受別人因心愛的東西不見了的傷心難過的情緒,來誘發孩子的內疚感,使孩子對“受害者”產生同情,就能更有效地矯正孩子的“偷竊”行為。

4 不可嚴加管教

當孩子“偷拿”了別人的東西後,父母不要用懲罰的方式教訓他,因為強烈的管教方式,反而會讓“偷竊”成為他強烈的心理需求,從而使他變本加厲地“偷拿”別人的東西。其實,在孩子的概念裡,並沒有“偷竊”的概念。

所以,對於孩子所謂的“偷竊”行為,父母不可嚴加管教,也不要給他貼上“小偷”的標籤,以免傷害他的自尊心。

5 鼓勵孩子歸還別人的東西

當孩子偷拿了幼稚園或者其他小朋友的物品時,父母除了讓他分清對錯、具備是非觀念外,這件事的處理結果也非常重要。

父母應該鼓勵孩子主動歸還物品。當然,歸還之前一定要讓他明白道理,從而讓他做出自願歸還的行為。

6 給孩子更多的關愛

對於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而去“偷”的孩子,父母應該把更多的感情都投到孩子身上,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這樣孩子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受重視的,就不會再去“偷”了。

如果你有所感想,歡迎留言

這樣才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2 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不能侵佔在實際生活中,父母要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必須經過主人的同意才可以玩,才可以拿。如果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偷拿”是不對的行為。

並且,父母也可以有意識地培養他一些待人接物的方式,比如,如果想要玩別人的玩具,就要學會說“你的飛機能借給我玩會嗎”等禮貌用語。

3 動之以情,激發孩子的同情心曉之以理後,父母也要試著讓孩子感受別人因心愛的東西不見了的傷心難過的情緒,來誘發孩子的內疚感,使孩子對“受害者”產生同情,就能更有效地矯正孩子的“偷竊”行為。

4 不可嚴加管教

當孩子“偷拿”了別人的東西後,父母不要用懲罰的方式教訓他,因為強烈的管教方式,反而會讓“偷竊”成為他強烈的心理需求,從而使他變本加厲地“偷拿”別人的東西。其實,在孩子的概念裡,並沒有“偷竊”的概念。

所以,對於孩子所謂的“偷竊”行為,父母不可嚴加管教,也不要給他貼上“小偷”的標籤,以免傷害他的自尊心。

5 鼓勵孩子歸還別人的東西

當孩子偷拿了幼稚園或者其他小朋友的物品時,父母除了讓他分清對錯、具備是非觀念外,這件事的處理結果也非常重要。

父母應該鼓勵孩子主動歸還物品。當然,歸還之前一定要讓他明白道理,從而讓他做出自願歸還的行為。

6 給孩子更多的關愛

對於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而去“偷”的孩子,父母應該把更多的感情都投到孩子身上,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這樣孩子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受重視的,就不會再去“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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