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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遊玩,如何應對不文明行為

在315即將來到的時候,在外面旅行的那些不文明行為也開始要被提上議程,在過去的一年裡,有太多的措施,但是不文明行為依舊存在,有其是,當我們還旅行在外面的時候,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案例一:一個公共封閉場合,人口集中,本來就空氣不好,地方擁擠,一個人在其中點口煙,整個房子烏煙瘴氣,那麼此時這裡如果沒有禁言標誌,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忍氣吞聲,但實際上,要是真的有一個人站出來制止了,

相信很多人都會支援。

案例二:到公園遊玩,順便採挖一兩袋野菜回家的現象很常見。還有一些市民為了拍照有個好效果,悄悄鑽進隔離欄裡照相,直到工作人員來了才出來。雖然工作人員對破壞草坪的行為會勸阻,但由於公園面積大、人多,勸阻工作很難。

但是正常情況下,如果有人制止的話,一般情況下,別人不會去參與,因為很多人會覺得和自己毫無關係,何必多管閒事。

案例三:越過護欄釣魚。其實在很多旅遊區的河裡湖裡是“禁止靠近湖邊”的規定,也是不可以攜帶漁具垂釣釣魚的。

但是此時如果有人勸阻,

肯定是釣魚的一幫人回群起而攻之,說勸說的這個人多管閒事,除非說是工作人員來才會善罷甘休。

案例四:在沙灘亂扔垃圾,曾經有報導在一次大東海沙灘中秋賞月活動後,沙灘聚集了幾噸的垃圾,可見有多麼可怕。但是此時,你一個人可否敢對著那些在沙灘上扔垃圾的人說不,並且禁止他們扔呢?

案例五:在酒店入住,一些醉酒男士竟然在花園或者牆角小便,雖然看似簡單,但是要知道這是才酒店,可能除非是酒店人員,其餘遊客只能遠而避之,否則說不定會怎樣?

雖然“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俗稱“遊客黑名單”規定,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可將“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資訊向社會公佈。

但真正的社會實踐中,每個人都有責任來束縛自己,也要監督別人,但是監督機制的不完善,也不可能完全去單憑個人之力改變什麼?

‘遊客黑名單’有一定的約束力,對遊客不文明行為的監管也初見成效。但被以這種方式處理的畢竟只是少數,多數人並沒有感受到約束力,所以未來的路還太長,需要深思的太多。

對遊客不文明行為的監管也初見成效。但被以這種方式處理的畢竟只是少數,多數人並沒有感受到約束力,所以未來的路還太長,需要深思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