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注意!社保卡將添新功能,今後可取公積金付物業費
導讀
社會保障卡的功能越來越“逆天”了,
而根據此前人社部提出的要求,到2017年底,
1、社會保障卡替代就業創業證
據瞭解,河北省將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實行社會保障卡替代就業創業證,除規定情形外不再發放紙質《就業創業證》。
社會保障卡作為勞動者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接受就業服務和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憑證、享受政策載體和資金落實管道。
自2017年7月起,全省同步啟動社會保障卡替代就業創業證工作。
2、建立就業失業資訊變更制度
同時,將建立就是失業資訊變更制度,
其中,處於失業或未就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3、租房
①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父母給兒女購房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這一做法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可諮詢本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5、銷戶提取全部餘額
①離、退休的;
②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③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④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⑥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⑦住房公積金帳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餘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範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