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
根據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總體部署,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區級為主,組織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程式規範,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工作要求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二)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全市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
(三)做好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名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並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四)進一步規範特長生入學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各區教委要向社會公佈特長生招生計畫並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2017年各區招收特長生比例要降到本區初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
(五)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六)加大市級統籌力度,指導做好區域間和區域內統籌,進一步擴大優質資源覆蓋範圍。兩三年內城六區新增一批優質學校;支持城六區幫助遠郊區一批學校提升辦學水準;在城近郊區、重點專案和人才引進密集地區新建一批優質學校。
(七)實行計畫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畫管理。各區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小學、初中招生計畫並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畫。
(八)加強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學執行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九)杜絕違規操作。各區教委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麵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要及時通報。
各區教委是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主責單位,要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市區教委和教育督導室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十)各區教委要依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報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實施。要及時公佈當年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畫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資訊。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瞭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各區要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本意見自2017年4月20日起實施。
附件: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7年4月14日
附件: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時間
工作內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市小學畢業生資訊核對工作
5月1日起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5月8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學和初中入學資訊採集工作
5月8日至5月12日
區教委受理回戶口所在區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
在區初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5月13日至5月23日
完成初中特長生招生工作
6月10日前
民辦學校在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6月17日至6月18日
小學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7月初
統一使用市級小升初派位元系統進行派位元
7月上旬
各小學和初中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9月1日至9月15日
建立小學和初中新生學籍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名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並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四)進一步規範特長生入學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各區教委要向社會公佈特長生招生計畫並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2017年各區招收特長生比例要降到本區初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
(五)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六)加大市級統籌力度,指導做好區域間和區域內統籌,進一步擴大優質資源覆蓋範圍。兩三年內城六區新增一批優質學校;支持城六區幫助遠郊區一批學校提升辦學水準;在城近郊區、重點專案和人才引進密集地區新建一批優質學校。
(七)實行計畫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畫管理。各區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小學、初中招生計畫並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畫。
(八)加強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學執行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九)杜絕違規操作。各區教委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麵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要及時通報。
各區教委是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主責單位,要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市區教委和教育督導室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十)各區教委要依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報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實施。要及時公佈當年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畫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資訊。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瞭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各區要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本意見自2017年4月20日起實施。
附件: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7年4月14日
附件: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時間
工作內容
4月29日前
完成本市小學畢業生資訊核對工作
5月1日起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5月8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學和初中入學資訊採集工作
5月8日至5月12日
區教委受理回戶口所在區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
在區初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5月13日至5月23日
完成初中特長生招生工作
6月10日前
民辦學校在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6月17日至6月18日
小學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7月初
統一使用市級小升初派位元系統進行派位元
7月上旬
各小學和初中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9月1日至9月15日
建立小學和初中新生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