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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陪你玩遊戲”涉賭,警惕直播平臺“掛羊頭賣狗肉”

文/歐陽晨雨

對拉斯維加斯、澳門等賭城,還有形形色色的地下賭場來說,誰才是最大的“競爭對手”?

答案可能出乎你的意料——“網路平臺”。線上賭博,不用辦理出國護照、購買飛機票、抛頭露面,

區區一根網線、一台電腦即可;而線上開賭場,只需支上個遊戲“幌子”,招幾個美女直播,幾乎是“零成本”、“零風險”,照樣賺得盆滿缽滿。

據新京報報導,打著“主播陪你玩遊戲”的星球直播平臺中,有可供下注的競猜遊戲。

這些類似“炸金花”、“牛牛”等玩法的遊戲,玩家充值購買遊戲幣,在40秒一局的競猜遊戲中進行下注。通過“充值-遊戲-變現”,有的人一晚上就能輸掉幾萬元,有的人幾個月輸掉過百萬,

最終變得負債累累。

這種所謂的競猜遊戲,就是刑法所明令禁止的賭博活動。根據2006年兩高出臺的《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營利為目的,在電腦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即屬於“開設賭場”;2010年8月,兩高與公安部有關《意見》更細化了“定罪指標”。

據此,“提供場所”、“參與利潤分成”的星球直播平臺,

已涉嫌構成開設賭場罪。

▲今年3月,星球直播一直播間內,玩家下注“開心牛仔”競猜遊戲的遊戲幣總額超過100萬個。

從表面來看,星球直播似乎與“開設賭場無關”。有工作人員還表示,“平臺是禁止主播和玩家做交易的,如果玩家一旦發現主播有給玩家提現的做法,

可以將主播ID告訴平臺客服,平臺將第一時間封號,並將其移送公安機關”。

問題是,報導顯示,平臺、玩家、主播和家族長的利潤分成“明察秋毫”,對直播遊戲室玩賭博那一套,還能“蒙在鼓裡”嗎?再說,“競猜遊戲”盛行頗久,舉報不斷,為何不見“封號”和“移送公安機關”的先例?

審視星球直播,所扮演的角色的確很“分裂”:一面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互聯網企業,另一面則是負有重要監管責任的網上平臺。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公安部頒佈的《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星球直播理應成為網上賭博的“清道夫”。但事實上,這家互聯網平臺卻“涉嫌開設賭場”,打著遊戲旗號玩起了“掛羊頭賣狗肉”的遊戲。

誠然,在包羅萬象、瞬息萬變的互聯網上,由政府部門全面監管,是不現實的。而要求所有企業都成為自律守法的道德模範,

甚至擔負起“執法先鋒”的角色,也是不可能的。

由此決定了,在監管責任上還應精准定位、對號入座。

具體到此案,在由屬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涉案平臺及有關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完善互聯網監管的行政立法。並以此為基礎,健全業務核備、財務審計、舉報處理、大資料警報等制度,明確職能部門與互聯網企業的監管“分水嶺”,讓直播平臺遠離賭博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