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誇海口“撈人” 詐騙600萬元獲刑13年
圖片說明: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丈夫走私被抓,
2010年7月至2014年5月間,案外人朱某開設的公司在進口貨物的過程中,指使公司員工製作低於實際成交價格或少於實際數量的發票、合同等單據向海關申報進口共計258票,偷逃應繳稅額7000萬餘元。事後,朱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上海海關緝私局羈押(現已判刑)。
朱某的妻子章某救夫心切,四處找朋友打聽能否通過關係將丈夫“撈”出來,幾經周折,終於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所謂的“能人”萬某。
現年42歲的萬某,江蘇啟東人,初中文化,闖蕩上海灘多年,曾做過保溫材料生意,也兼做一些在年會、婚慶上文藝演出的經紀人工作。
萬某謊稱自己在公檢法系統有關係可以説明朱某脫罪,並稱只要肯花錢就能搞定朱某的案子。
然而,章某花費了600萬元“撈人”卻毫無進展,經朋友詢問,萬某竟藉口搪塞。2015年3月,萬某又試圖採用上述手段要求章某支付人民幣400萬元,被章某拒絕。
同年10月30日,萬某接民警通知後至浦東南碼頭路派出所接受調查,到案後拒不供認上述犯罪事實。
2016年10月13日,浦東新區檢察院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1月2日,浦東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通過庭審查證,相關證據證實,萬某謊稱其在公檢法系統有關係可以説明朱某脫罪,並以需要錢款疏通關係為由,先後兩次騙取章某錢款共計人民幣600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編輯:文緣